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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检察院对一特大走私毒品案立案监督
www.zjol.com.cn  2003年13月0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日前,温州市中院以走私毒品罪一审判处高树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介绍,这是我省首例通过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使嫌犯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1993年2月,在云南永德县一带做小买卖的苍南县望里镇农民陈进后、叶贻荣、叶志亮、叶贻锡、高树秋等10人密谋从缅甸走私毒品入境,并进行了分工。同年4月,这伙人共同出资20万元作为毒资,由叶贻荣、彭振畅、刘修选从缅甸老街向毒贩购得海洛因46块,共计15860克。为逃避检查,这伙人采用徒步背运方式将毒品偷运到中国境内,再由高树秋等人背运至云南省永德县藏匿。随后,叶志亮将这批海洛因夹装在4包毛毯里挑到永德县汽车站托运回苍南贩卖,高树秋假装旅客暗中随车押运。车行不久,这批毒品就被云南缉毒警查获,高树秋趁机溜走。不久,陈进后、叶贻荣、叶志亮、叶贻锡被立案侦查。同年,陈进后、叶贻荣被枪决,叶志亮、叶贻锡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现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尽管陈进后等4人在落网后,都一致供认同案尚有高树秋等其他6名案犯,但苍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却一直既未对高树秋等6人立案侦查,也未采取追捕措施,致使高树秋等6人一直逍遥法外。2002年1月初,苍南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接到该线索后,立即着手进行调查,并于1月17日向苍南县公安局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以“依据当时办案习惯,办案力量不足”为由答复检察院。苍南县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并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当天下午,苍南县公安局对高树秋等6人立案侦查。

    为了将高树秋等人早日抓捕归案,使监督达到实际效果,苍南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又督促公安机关上网追捕犯罪嫌疑人。2002年5月29日,躲在本地一亲戚家中的高树秋终被捉拿归案。8月15日,苍南县检察院将高树秋涉嫌走私毒品案移送温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温州市中院以走私毒品罪一审判处高树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捉拿同案的另5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通讯员范跃红 叶瑞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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