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难分 “竞拍”平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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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我出24万!”“我出25万!”…… 这听上去似乎是一次极为普通的“拍卖”,其实却并非如此。日前进行的这场“小型拍卖会”,“拍卖师”是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而“竞拍者”只有两人——一对要离婚的夫妻,竞拍的是他们共有的那套住房。 离婚分房,为何要在法庭上“竞拍”?原来,已结婚数年的张先生和陈女士近年感情迅速恶化,已经无法共同生活,夫妻俩协商后决定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江干法院受理此案后,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在财产分割上,两人因为都想要那套共有住房而开始“顶牛”,调解陷入了僵局。若按以往的处理办法,这个离婚案将由调解程序转入判决程序,须委托评估部门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再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及当事人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不过,如此一来,不但离婚时间要拖延,双方当事人还得缴一笔评估费。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决定打破常规,向双方征询意见,提出“双方竞价”的调解方案,即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看谁出的钱多,房屋就“卖”给谁,“竞拍”所得钱款分一半交给另一方。 经过几轮紧张的“竞价”,最终陈女士以30万元的价格,如愿取得了房子,而张先生也拿到了自己满意的15万元补偿金。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田平 江忠 记者朱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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