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梦游”行凶案 刺人者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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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4月1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东南商报专稿 河南青年童某,梦游中持刀刺伤了旅馆老板。经司法鉴定:童某作案时,属“意识障碍”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7月10日,童某被解除刑事拘留。
6月13日凌晨3时许,杭州西湖区留下镇福来旅馆。王老板睡在大厅的沙发上值夜,熟睡中,突然脖子一阵剧痛,一摸竟是一手的血!
王老板猛然立起身,借助微弱的灯光,在大厅寻找。可四周什么人也没有,他搜索着,摸到108房间门口,里面灯亮着,王老板轻轻地走了进去。突然,门后窜出一个黑影,手持一把一尺多长的水果刀,刺进他的左胸。黑影拔出刀,想再次刺他时,王老板抬起左脚,将刀踢掉。这时,黑影又起身猛扑过来,王老板一把把他按倒在地,两人扭打在一起。
打斗声惊醒了老板娘和周围邻居,在他们的帮助下,行凶者被制服。
满身是血的王老板,被迅速送往附近的省立同德医院救治。据主治医生介绍,王老板脖子上挨的一刀,刀口长20余厘米,如果再深一点,将会切断颈动脉。而左胸口挨的一刀,只差2厘米就进了心脏。
案发后,留下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并将行凶者童某刑事拘留。
据童某交代,他中专毕业后在家无事,今年6月10日来到杭州。来杭后的第二天就去爬了回飞来峰,之后住进了福来旅馆,每天就是闲呆着睡觉。当民警问其深夜持刀行凶伤人一事,童某都回答“想不起来”。
根据童某的反常情况,留下派出所将其带到了省精神卫生研究院。
经调查,童某平时精神状态较好,但有过两次“梦游”经历:一次是在读初中时,晚上从床上不知不觉起来,然后竟睡在了走廊上。另一次是在读中专时,在厕所里睡了一个晚上。
在向童某的老家及其家属了解了情况后,专家组再对童某进行了反复测试,最后认定,童某作案时正处矇眬状态,对自己的行为完全没有意识,属“意识障碍”,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司法鉴定,西湖警方对童某解除了刑拘。在留下派出所的协调下,最终童某向王老板赔偿了医疗费、务工费1.5万元。
据了解,这在精神卫生病史上实属罕见,也是我省第一次“梦游”行凶不负责任的案例。
来源:
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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