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日子。新法规定,小区业主若对物业公司的工作不满意,业主委员会有权中止合同。就在这一天,杭州市西湖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中止了与浙江信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合同,将小区的物业移交给杭州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昨天上午9点,同诚的保安站到了西湖新城的大门口,两家物业公司正式作工作移交。但在这看似简单的移交工作中,各方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角力,小区业主一方为此还请来了下城区信访局的领导及派出所民警。
起因:1.8元/月·平方米的物管费价格
直接导致信荣下岗的导火线,是每月每平方米1.8元的物业费价格。
据西湖新城业委会张主任介绍,去年4月信荣受开发商的委托进驻小区。但小区居民都无法接受每月每平方米1.8元的物管费价格。“据我了解,杭州市多数小区的物业费都在1元左右,这一价格明显不合理。”
信荣的定价是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的。不过业委会另一位主任韩先生透露,信荣上报的材料中将西湖新城定为“涉外公寓”,从而提高定价。但小区业主都知道,西湖新城并非“涉外”公寓,连预装的卫星电视天线都拆了。
多数业主采取拒交物管费方式抗议,业主委员会也多次与信荣协商,要求降低物管费,但都不奏效。今年5月,信荣将三名拖欠物管费的业主告上法庭,这一行动坚定了业主罢免物业公司的决心。
7月,西湖新城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38名业主代表中30票赞成解除与信荣的合同,业委会因此决定“罢免”信荣。
拖欠物管费重新协商
昨天上午9点,尽管自己的保安已经上岗,同诚却还搬不进小区为物管配套的办公室———信荣还不愿意搬走。
信荣物管副主任倪先生这样解释,至今小区仍有400多名业主拖欠着近40万元物管费,他们希望保留这间办公室和三个工作人员,直到讨还这笔钱。
业委会本有帮助物业公司追讨物管费的责任,但西湖新城业委会还是在物管价格上与信荣有分歧。张主任认为,拖欠的物管费不应根据1.8元这个有异议的价格计算,而应根据市场合理价格来核定。而信荣则坚持1.8元是物价部门核准的合法价格,应按此追讨物管费。
最后,在下城区建设局物业科同志的协调下,双方基本同意由业委会帮助追讨拖欠的物管费,具体价格可以再协商,同时信荣让出办公室。
健身设施将被拆除
信荣还提出,小区健身设施的安装、楼道粉刷、栏杆修复等都是物业公司前期的投入,原计划是在三五年时间内收回投资。现在不到一年半时间合同就解除了,这些投入要向下一任物业有偿移交。
建设局物业科同志认为,像楼道粉刷、栏杆修复等前期物业管理维修费用,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应由开发商承担。而像健身设施这些小区基础设施,应由两家物业公司协商移交。
不过西湖新城的居民可能要有一段时间无处锻炼了。由于同诚拒绝接收这些基础设施,信荣决定在撤离时将把小区内的健身设施等拆除运走。
开发商,缺席的第四种利益
虽然物管移交比较顺利地进行着,但业委会主任韩先生还是有些遗憾,因为西湖新城的开发商杭州浙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到场。
“其实开发商在这场物管纠纷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韩先生出示了一份西湖新城的购房合同,合同中明确写明“甲方(浙城房产)负责物业管理”。“这也就是说,后来开发商把物管委托给信荣,是违反了合同。”
另外,在2002年4月以前樱花阁7楼一名业主的物管费收据上,记者发现当时开发商收取的物管费价格是0.5元。据韩先生称,这是购房时开发商向很多业主承诺的物管费,这也是后来业主无法接受信荣1.8元价格的另一原因。
“我们前几天发函给浙城房产,请他们参加今天的移交工作,可惜他们没来。我也跟他们联系过,可是那边一个工作人员说,公司注册时间2002年底已到期了,这事情他们没办法管了。”韩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