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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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9月0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创新。具备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这是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周国富在今天结束的全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座谈会上强调的。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市化的发展,一些县(市、区)相继开展了“撤村建居”工作。根据这一情况,不少地方从改革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入手,实行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这项改革仍处于探索阶段,有许多经验、问题需要总结和梳理。
周国富在讲话中说,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来解决新时期的“三农”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中,如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化进程顺利推进和农村社会稳定,如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促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十分现实的课题。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度,正是适应这一要求的一种体制创新。
周国富指出,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调整,关系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考虑到这是一项探索性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具体工作中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坚持条件,重点在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群众有改革愿望、村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的“撤村建居”村扩大试点。要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合理、稳定”的要求,把握六大原则:坚持明晰产权、所有权不变;坚持一村一策、尊重群众;坚持量化有度、有利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坚持建章立制、民主管理;坚持统筹兼顾、配套改革。
全省11个市的分管领导、农办主任和部分县(市、区)及村代表,就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中的一些焦点、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臧铯 实习生 黄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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