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余杭撤市设区后,杭州市的城区范围由六城区扩大到了八城区,而现行的城市道路(公路)收费方式还是一种条块分割的格局——老城区的车辆进入萧山区、余杭区要缴纳经营性公路通行费,同样,萧山区、余杭区的车辆进入老城区要缴纳过江费和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萧山区的车辆进入余杭区和老城区以及余杭区的车辆进入萧山区和老城区也要交纳道路(公路)车辆通行费。
这种收费状况,人为地造成了大都市内部的交通隔离,更使萧山、余杭两区的市民觉得这是“同城不同待遇”。昨天,杭州市专门召开城市道路(公路)收费方式调整新闻通报会,从明年1月1日起,对市区城市道路(公路)收费方式进行调整,实施八城区内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的统一缴纳。
■撤销或外迁市区中心区域的收费站点,对过往的车辆不再收取车辆通行费
撤销钱江一桥(4月20日已撤)和钱江三桥收费站,将01省道杭海路收费站外迁至01省道嘉兴东西大道15K+000处,将03省道萧山收费站外迁至萧山河上镇。
■取消绕城高速公路周边的普通经营性公路对本市区车辆的收费
绕城高速公路周边的5个公路收费站(02省道荆山岭收费站、104国道余杭收费站、机场路收费站、320国道石塘收费站、320国道杭富收费站)对杭州车辆实行免费通行。
■市区车辆行驶绕城高速公路、沪杭甬高速公路绕城以内段(包括钱江二桥)和机场路,不再缴纳公路通行费
杭州市区车辆行驶绕城高速公路(含杭金衢共用段及石大线共用段),不再缴纳公路通行费(不包括进出城车辆)。但本市区车辆从绕城公路某一进口驶入,行驶一段后进入相连接的其他高速公路,或从其他高速公路驶入绕城公路,行驶一段后驶出绕城公路,则仍按全程里程缴费。
■萧山区、余杭区与老城区实行统一的收费方法:660元/吨·年
八城区将按660元/吨·年的统一标准收取城市道路车辆统缴通行费,同时取消萧山、余杭两区车辆在市区道路行驶时的城市道路车辆通行次费。市区车辆发放车辆统缴卡,在市区内行驶凭卡通行,不再收取公路车辆通行费(除属跨境高速公路各收费站点和临近市域边界的03省道萧山及东复线收费站、104国道衙前收费站、04省道余杭收费站、09省道余杭收费站等5个公路收费站外)。
■对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实行适度调整
杭州市(包括萧山区、余杭区)本地机动车辆城市道路车辆统缴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480元/吨·年调整为660元/吨·年。
本市区统缴通行费征收标准:二、三轮摩托车(含轻骑)每月每辆20元,其余机动车辆每月每吨55元。
外地进杭车辆缴纳的城市道路车辆通行次费标准:由现行的单向10元/小车·车次调整为20元/小车·车次、40元/大车·车次(货车2吨以上、客车20座以上,不含20座以上,不含2吨、20座)。
■法律、法规规定的车辆可以免缴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
外国领事馆自用的车辆;军队、武警部队挂有军车号牌、武警号牌的车辆;公安、国家安全、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悬挂“警”字号牌或者特别通行标志的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车辆。
■市区特殊行业的车辆可以减缴城市道路车辆统缴通行费
持市区牌照的专业运输企业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缴车辆统缴通行费。
■市属各县(市)(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临安)和市区周边县(市)(绍兴、诸暨、海宁、桐乡、德清、安吉)牌照的机动车辆,可以自主选择缴纳城市道路车辆通行次费或缴纳城市道路车辆通行年费,给经常出入杭州市区的非市区车辆以一定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