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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村委会状告规划局  索赔一亿元
www.zjol.com.cn  2003年11月0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永嘉县乌牛镇码道村村委会状告市规划局行政争议和行政赔偿案。村委会提出的高达1亿元巨额索赔在行政赔偿案中实属罕见。

  由于两案具有关联性,法庭决定合并审理。原告诉称,2001年3月,市有关部门批准某水泥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立项。同年4月26日,市规划局下达“意见书”,同意该水泥粉磨站选址永嘉乌牛码道村。今年3月21日,该站试生产。5月15日,因噪声等污染普遍超标,市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停止试生产、实行整改的通知。原告认为被告不考虑国家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和水泥制造项目对于周边环境的污染危害,影响了码道村2600多名村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因此要求法院撤销“意见书”,并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

  被告市规划局辩称,首先,原告村委会并不享有诉权,它不能代表村民起诉;第二,规划选址意见书不属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三,原告的诉讼时效已至2003年4月26日届满,现在起诉明显丧失诉权;第四,原告诉称的建设项目环境问题与被告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第五,被告出具的选址意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无不当。因此,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庭审主要围绕原告有无诉权这一问题展开举证、质证及辩论。经过庭审,法院决定暂时休庭,宣布将进行认真评议后,于近日决定原告是否享有诉权。


来源: 温州日报  作者: 宗媛萱 袁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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