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债就公布大名
www.zjol.com.cn
2003年11月0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有效整治“老赖”,绍兴市中级法院推行了“债务人名录”制度,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推广这一做法。 被执行人逃废债务问题一直十分突出,社会又缺乏对这些被执行对象的约束机制,因此经常出现被执行人欠债不还却过着高消费生活的怪事。去年5月,越城区法院率先推出“债务人名录制度”。随后,全市法院都推行了这一做法。 这一规定,在法院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能清偿债务或尚未履行部分债务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被执行人,实行以申请执行人申请登载为主与法院依职权登载为辅的方式,在按一定程序审批后即在法院执行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其大名。对进入债务人名录的债务人,将限制其高消费,限制其子女自费留学、择校,限制其出国出境等活动。如有这些行为,一经查实,法院将依法对其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要求推广绍兴的“债务人名录制”,将全国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有选择地定期登录中国法院网。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通讯员 周能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