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刚满5周岁的翁王成,昨天,端坐在桐庐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厅里。作为第二原告,他要为在今年元旦遭遇车祸而失去左腿的母亲,向包工头们讨个说法。与翁王成一起,还有省、市和桐庐建德三级、四地残联有关负责人,他们的到来,也让这次普通的民事纠纷,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事故难题:谁该对断腿负责?
开着不合格拼装车的湖南籍司机李彪,把在探亲路上、正常骑车的建德人王慧英撞倒在地后,立即逃之夭夭。而警方起初根据李彪那辆假牌号湘K-31586的相关证件上的“颜进军”名字,一度将同样是湖南人的颜进军列入追捕对象。
今年春节,当地警方通过调查才发现真正的肇事司机是颜的朋友李彪,而李是在他们杭州打工时,悄悄地利用颜的驾驶证制了一张假证。
由于李彪事发后一直在逃,已经花去4万多元医药费,且又失去一条腿的王慧英医疗费问题一直无法解决。无奈之下,王慧英和家人只能把李彪所在的工程建设单位四个包工头许国平等人和他们的挂靠企业桐庐春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5万余元。
由于王慧英家境贫困,此事引起了残联组织的关注。杭州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了浙江光彩律师事务所袁剑锋、杨胜景两位律师为王慧英提供全程免费法律援助。
争议焦点:车主与业主有无劳动关系? 对于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桐庐交警大队给出了权威答案:驾驶员李彪负有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慧英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原因是大货车当时逆向违章行驶,造成正常行驶的当事人被大货车碾压,在这一点上,各方都没有任何疑问。
原告律师在法庭上认为,受雇于工地拉土的李彪,实际上与业主单位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他是根据雇主规定的逆向行驶路线和作业要求为工地建设提供劳动服务,并按照计件工资的形式向业主方领取相应的劳动报酬。但被告律师强调,他们以每车土酬金13元的价码向社会公开召募自备车司机,这些司机与业主之间仅仅是劳务协作关系,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所以不应对李彪自备车发生的事故,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岁儿子:想让妈妈重新长出腿
遭遇飞来横祸后,王慧英的双亲一夜间急出满头的白发,年幼的儿子翁王成刚开始似乎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常常说,“妈妈的腿一定会再长出来。”每次孩子用稚嫩的童声安慰她时,王慧英都忍不住搂着儿子泪如雨下。如今,孩子常常用小手替母亲的断腿按摩。
法律援助:为弱势残疾人讨说法
事发后,经有关部门认定,王慧英为五级伤残,而一直以来,王慧英的不幸遭遇也时时牵动着各级残联。省残联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同意由杭州市残联为当事人向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司法途径为弱势残疾人讨说法的决定。
在昨天法院开庭,除了无偿提供的律师,三级残联组织还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省残联信访部徐姓负责人称,这是省残联推动的我省首起残疾人法律援助官司,今后类似依法为弱势残疾人维权的事,也将成为各级残联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