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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当庭翻供被驳 律师申请作精神鉴定
www.zjol.com.cn  2003年11月1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震惊全国的“青田杀人恶魔”陈勇锋连杀10人大案(早报5月29日曾作详细报道),昨天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勇锋对所有有罪指控当庭翻供。

  检察机关起诉称,陈勇锋现年20岁,2003年年初来到温州,准备以收购废旧物品变卖为生,因生意难做导致经济拮据,于是产生了杀人劫财的恶念。他看到收废品的人随身都带着现金,而且比较容易将他们骗到租住处,于是专门选择了“破烂王”作为劫杀对象。

  陈先后准备了斧头、水果刀、铁锤、电击工具、分尸解剖台、人造革尸垫、接血桶等作案工具,选择了两处暂住处为作案场所。从今年2月28日到5月24日,他先后诱骗10名“破烂王”到暂住处将其杀害,其中有9名受害人被分尸抛尸,同时劫取财物共计10032元。案发后,警方根据陈的指认,在四处抛尸地点打捞到29袋尸块,共计尸骨229块。

  陈勇锋在法庭上彻底翻供,宣称自己是受第十名受害人王文巨的指使。他紧张地说:“人不是我杀的,我脑子有问题需要鉴定。是王文巨给我一笔钱,要我假装杀人,而且要尽量显得残忍一些,目的是让狱中的朋友揭发我。我同意后,他便搬来有关作案工具,带来了受害人照片、血迹、编织袋等物放在我的租住处,我也根据他的要求购买了锤子等物。他还带我去认了4个抛尸地点。这些人全是王文巨杀害的,后来,我与他发生矛盾,他要杀我,我就把他杀了。”

  但陈勇锋在辩解受人指使的同时,也表示侦察机关并无刑讯逼供行为。在公诉人出示的大量证据面前,陈也承认了大部分的杀人劫财事实和证据。

  为证实陈所言的虚假,公诉机关利用先进的电子举证系统向法庭展示了多份证据。其中包括陈在侦察阶段自述的作案动机、目的和犯罪过程细节等。公诉机关还出示了证人证言,表明王文巨在被害前根本不认识陈,被害当天是被陈骗到租住处的。检察机关认为,陈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应严惩。

  庭审前,陈表示不请律师。法院根据规定,指派律师包建荣担任陈的辩护人。包建荣辩护说,庭审前会见陈时,陈已经告知上述犯罪行为确实是其所为,因此他不再就犯罪事实做任何辩护。但他认为,陈杀人分尸的手段比恐怖片还恐怖,其思想、行为非正常人所能及,而且陈幼时患过脑膜炎,可能会有后遗症,因此他申请法院对陈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但公诉人认为,陈作案时手段严密,口齿清楚,反侦察意识极强,说明他是一个正常人,因此法院不需要对其进行鉴定。

  法庭在审理完刑事部分的指控后,还同时附带了多位被害人家属提起的民事诉讼。经过一天的审理,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宗媛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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