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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出现危机先把财产公证 “婚姻保证金”是耶非耶
www.zjol.com.cn  2003年11月1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日,宁波江北庄桥的一名女士拿着一份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来到江北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该协议的有效性,并向工作人员诉说这份协议的来历:老公行为出轨,为避免他为别人散尽家财,她与老公签订该协议,约定如果离婚,家里所有的财产将都归她所有。该女士还称将拿着这份协议去公证,以进一步确定它的法律效力。
    
  无独有偶,海曙区公证处近日也办理了一起提存公证。一对夫妻将24万元现金提存,约定如双方离婚,这笔钱将补偿给女方。张女士当年和老公属于那种一无所有的贫贱夫妻,经过数年的努力,物质上毫无后顾之忧,但他们的感情上却亮起红灯。面对潜伏着重重危机的婚姻,今年年初,张某的丈夫满怀愧疚地承认了自己有过错。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将家里财产的所属问题到公证处办理一份公证,并对家里的24万元现金做出上述特别约定。
    
  记者事后就这类在婚姻出现危机时进行财产公证的现象随机作了调查。有过一次离婚经历的李先生对此颇不以为然,他说:婚姻很大程度基于感情,感情以信任为基础,他认为提存一笔钱款到公证机关,就好像是交一笔“婚姻保证金”,只能说明一方对另一方已完全失去信任感,但婚姻又岂是一笔财产可以保证?但同时记者也听到完全相反的观点,在某外贸公司工作的林小姐说,虽然遭遇婚姻危机后提取一笔“保证金”是一种无奈之举,但也不失为一种保护弱者的聪明办法。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妇联权益部的有关负责人,她称,这是关于婚姻财产处理方面的一个新动向,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家庭财产的归属是一种比较理性的做法,对于财产的处理是正式签定离婚协议的前奏,可以有效保障家庭成员权益,还可以避免一方恶意隐匿、转移财产。


来源: 东南商报  作者: 李臻 胡珊 北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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