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价一万寻找祖坟
祖坟找到却拒付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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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2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帮人寻找祖坟,事先约定了1万元酬金,祖坟找到后双方却为酬金的事发生了争议。今天上午,杭州有偿寻找失物的创始人洪某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委托者如约付给他1万元酬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洪某据以起诉的证据是一张“委托协议”。协议上,丁某是甲方,洪某是乙方,丁某委托洪某寻找先父的墓地。墓地找到后并经过确认,丁某将支付人民币1万元。如果实在找不到,酬金不付,丁某不能责怪洪某。协议的有效期为今年9月15日至12月30日。
洪某诉称,协议签订后,他就开始多方寻找。几经周折,他终于找到了丁家的祖坟,同时,洪某还找到了丁某失散多年的兄弟,告诉丁某其兄弟每年都会来上坟,并且提供了其兄弟的电话号码。丁某很高兴,10月8日下午,洪某陪丁某去墓地查看。
然而,墓碑上的名字是对的,但上面刻的子女名字却不对。于是,丁某对坟墓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为慎重起见,丁某又委托他人对墓地进行了鉴定,经过努力,最终证实是丁某先父的墓地无疑。
此后,洪某多次向丁某索要1万元酬金。丁某提出另外请人鉴定墓地产生了6000元费用,要从1万元酬金中扣除。洪某不同意,为此酬金一直未付。
洪某认为,自己已经承担了委托协议中约定的义务,理应按委托协议获得报酬,丁某另行请第三方鉴定产生的费用,双方没有在协议中约定,丁某以此为由拒不履行委托协议是没有道理的,请求法院判令丁某全额支付1万元酬金。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通讯员 田平 记者 邬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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