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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的物管费还得交
www.zjol.com.cn  2003年12月0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杭州西湖新城业主与他们的老管家——浙江信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物管费的问题而打的官司,现在终有定论。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西湖新城业主戴某向信荣公司支付拖欠的物管费2915.7元。

    从今年9月1日起,浙江信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退出了西湖新城的物业管理工作。但由于有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信荣将西湖新城的业主戴某告上了法庭,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戴某向信荣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

    不过戴某对这一判决并不服。她提出,自己在购房中有合同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是由杭州城建开发公司负责,而与信荣根本没有合同关系,同时信荣也不是通过招投标方式产生的,因此业主们并不认可它。最重要的是,她在合同中与开发商约定的前期物管费标准是0.5元/平方米,而信荣的物业费高达1.8元/平方米,她从未接受过这个价格。因此,戴某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西湖新城业委会是2003年3月成立的,之前应该由开发商选聘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管理,因此信荣物业依据合同对西湖新城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是合法有效的。此外,信荣的收费标准是经浙江省物价局审批的,而且自2004年4月1日信荣进驻西湖新城以来,戴某作为业主已实际接受了信荣物业的服务,因此理应支付相关的物业管理费用。据此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从信荣物业了解到,现在有近百名业主还拖欠着30万元的物管费。近几天,信荣准备利用胜诉的机会,再次向西湖新城的业主讨还这笔物管费。

    那这份终审判决书对于其他尚未成为被告的业主来说,是否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应呢?杭州都市法律服务所主任夏成明解释说,这份判决书仅对业主戴某有法律效用,而不能强制要求其他业主补缴物管费。不过,如果信荣继续向其他拖欠物管费的业主提起诉讼的话,这份判决书则将会是个很有效的依据。

    西湖新城业委会的韩副主任表示,他已听说了终审判决的结果,不过尚未见到判决书。前几天业主委员会针对此事已开过会了,他们将向上一级法院再次提出申诉。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崔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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