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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家妇女庇护所遭遇冷落
www.zjol.com.cn  2003年12月0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年6月,宁波中兴社区成立全省第一家妇女庇护所,给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免费庇护。近半年时间里,去那里寻求庇护的只一人。同样情况的,还有11月25日开业的江东区阿林妇女庇护所,开业至今还没有一位妇女要求接受庇护。

前不久,全国妇联刚公布全国有16%的妇女在家中挨过打的数据,宁波妇女庇护所又为何受此“冷遇”呢?

只来了一个人

“半年里只来了一个人,说明我们做得还很不够。”说起妇女庇护所,中兴社区主管妇联工作的于主任态度低调,也许是因为现在的情况与当初的设想有了很大出入。

搞了多年妇联工作的于主任,处理过许多遭受家庭暴力的投诉,深深知道家庭暴力对妇女的伤害,也清楚逃离家庭暴力的妇女,最需要的是一个可以给她们温暖的地方,社区建立妇女庇护所的初衷就在这里。

和一般的妇女庇护所不同,中兴社区的妇女庇护所建在居民的家里,由家里条件允许的家庭自愿报名组成,主要为本社区的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免费食宿。

据了解,社区建立妇女庇护所的想法一提出来,就得到了许多家庭的大力支持。报名表示愿意为受暴妇女提供庇护场所的人家多达60余户。

“最后只定了4户人家。”于主任告诉记者,定这么少并不是因为大多数人家不合格,而是因为经过实践发现,几乎没有妇女要求庇护。

同样情况的,还有江东阿林妇女庇护所。

和中兴社区不同,阿林妇女庇护所是面向整个社会的,凡是受暴妇女都可以到那里寻求庇护,已经做好了“人挤不下就打地铺”心理准备的阿林妇女庇护所负责人林正爱觉得很奇怪,庇护所挂牌至今,打来的咨询电话不计其数,但真正入住接受庇护的妇女却没有一人。家庭暴力并不少与备受冷落的妇女庇护所相对应的是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据全国妇联最新统计数据表明: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还有5%和2.6%的女性表示受过配偶精神伤害和性虐待。在2002年,全国妇联组织接受的关于家庭暴力的信访量达3.66万件,数量比上一年上升了近40%……无数家庭因为家庭暴力而支离破碎。

“在我们接到的投诉中,家庭暴力占80%。”江东区妇联的徐主任介绍说,不到一年时间里,来妇联投诉家庭暴力的妇女就有100多人,有些受到的侵害还比较严重。这项工作需要时间据了解,明年由金华妇联组织的妇女庇护所也将开放,对于宁波妇女庇护所受到冷落的情况,金华妇联的朱女士表示,她们做好了心理准备。

朱女士认为,妇女庇护要为受暴妇女提供一个长远的计划,不仅仅是提供暂时的食宿及进行思想开导,更重要的是让她们看到安全稳定的未来,这是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来关注,需要时间。

总之,家庭暴力现象存在一天,妇女庇护所就有存在的必要。

“尽管求助者少,终究还是有,对于那少数真正走投无路的妇女来讲,妇女庇护所就是她们惟一的选择。”朱女士说。

    调查 她们为何不去庇护所

一方面家庭暴力日益增长,一方面妇女庇护所门可罗雀,人们究竟如何看待妇女庇护所,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不同身份的宁波市民。

打我就离婚

“遇到家庭暴力,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离婚。”宁波盛宁律师事务所的全律师表示,自己如果遇到家庭暴力,是不会要求庇护的。她觉得妇女关键是要自立自强,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完全可以求助法律。

全律师的观点得到了大多数有较高文化素质、有稳定收入的女性赞同。

在电脑公司任职的尚小姐觉得,对付家庭暴力最关键的是经济独立,能独立于社会。如果要离开暴力家庭,可以到朋友、亲戚家里暂住,实在不行也可以住宾馆,用不着去庇护所。

能庇护一辈子吗

陈金娥在开明街卖了好几年的烧饼,她告诉记者丈夫也经常打她,但她从来也没想过要去庇护所,因为“去得了几天,去不了一辈子”。

“日子还是要过的。”陈金娥说自己下了岗,家里收入主要靠丈夫,如果离开丈夫去请求庇护,躲个一两天没问题,哪能躲得了一辈子。回来后日子还是要过的,万一被丈夫抛弃了,今后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打就打吧,反正也打不死人的。”陈金娥说。

陈金娥的观点在许多与她一样,文化水平不高、经济条件不好的妇女中有普遍意义,她们关心的是将来的生活,不到万不得已,她们是不会去寻求庇护的。

打老婆是下流事

有趣的是,记者随机采访的十余位不同身份的男士,他们中间有律师、白领、下岗工人、民工等。不管身份如何,男人们的回答却出奇地一致,大家都表示:打老婆是下流事,看不起打老婆的男人。

    破题 庇护所能不能收费

江东区妇联的徐主任向记者直言,虽然妇女庇护所这一保护受暴妇女的模式有其积极意义,但运行起来还是有很多困难。

首先,资金缺乏是妇女庇护所运作的一大障碍,像宁波中兴社区这样以家庭为基础的模式只能针对本社区内的妇女,因为要考虑到提供庇护的家庭安全,不可能把社会上其他地方的受暴妇女都接纳进来,保护范围太狭小。但如果采用集中接待的方式,则需要一定的资金。

在国外,妇女接受庇护是要收取一定费用的,如韩国法律规定,受害妇女最长可在庇护所生活两个月,其间费用由受侵害人支付或国家先垫付,再向侵害人索赔。但在国内是不可能向受暴妇女收费的。

庇护所不是难民所,没有足够的资金,就没有能力改善和提高妇女庇护所的环境条件,缺这少那的庇护所是无法取得妇女信任的。

另外,妇女本身不合作也是很大的原因。徐主任告诉记者,许多妇女抱着“家丑不外扬”的观念,遇到家庭暴力往往忍气吞声,尤其是一些在社会上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妇女,更不愿意把自己家庭的真实情况告诉他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妇联也爱莫能助。

“她们不肯求助,我们也没有其他办法。”徐主任有点无奈。


来源: 都市快报  作者: 驻宁波记者(见习)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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