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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疗救助向困难人群倾斜
www.zjol.com.cn  2003年12月1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杭州市将出台有关办法,对6个老城区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特困家庭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及因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而符合医疗补助条件的人员,实行医疗补助或救助。

    据了解,杭州市将出台《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困难人员医疗补助办法》和《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在现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对包括参加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部分困难人员实行医疗补助或救助。同时,进一步减轻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负担,适当降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起付标准,并尽快出台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实施办法。

    在农村,杭州市将采取“低水平、广覆盖,个人为主、政府为辅”的形式,形成市、区县(市)、乡镇三级政府及村民各承担一部分的有效筹资机制,农民缴费标准应高于各级政府的补助水平。此外,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和对象,逐渐向农民推进。

    据了解,杭州市今年已救助76位患大病、重病的困难群众,支付救助金111.7万元,为“三证”人员减免费用12.37万元。截至11月中旬,杭州市慈善惠民医院门诊共收治救助人员415人次、住院18人次,减免费用4.4万余元。

    又讯 今后,在杭州申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仅不受区域和数量的限制,还将享受工业企业招商引资的政策,在税收、用地等方面得到优惠。同时,符合条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经申请核准,可列为医保定点单位。

    据介绍,杭州市将鼓励市外的境内医疗机构或民资、外资兴建中外合资、合作医院;鼓励境外资本、民资投资收购或兴建老年病院、精神病院和传染病院等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境外资本建立专门为来华商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连接境外医疗保险体系的营利性医疗机构。

    此外,杭州市还将逐步弱化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推进医疗机构的政资分开,确立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规范出资人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产权关系。


来源: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作者: 新华社记者朱立毅、柴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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