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社会新闻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七公司串标作假 540万元好处费被瓜分
www.zjol.com.cn  2003年12月1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保证所谓的“合理利润”,七家投标公司串通投标,并在得逞后由中标者支付另六家540万元的好处费。近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串通投标批准逮捕。

  2003年8月,长沙某公司为了能够在市重点工程南塘大道二期工程第三标段投标中中标,于正式投标前,其温州分公司的负责人张某先后三次召集浙江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伟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耿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道桥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参与竞标的建筑单位的代表,分别在市区某大酒店茶室等地策划串通投标。2003年8月22日,七家入围单位齐聚上海耿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办公室,以“为保证合理利润”为借口正式签订了串标协议书,约定由长沙某公司中标,并拿出中标金额的1%作为其他六家投标公司的好处费,即每家分得90万元。次日,张某就依串标协议预付了其他六家公司180万元的好处费。当长沙某公司以9499余万元的标价中标后,张某又支付了360万元,总共540万元。事后,其他六家参与串标的公司也已被另案处理。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在投标过程中,与其他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已造成招标工作的严重混乱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延误,极大地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今后检察机关将对此类案件加大监督力度,规范投标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国家损失。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通讯员林忠生

相关稿件:
 
 生活资讯 更多 
 联系方式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0571-8531103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