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拒绝承担责任中消协来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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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汪先生通过拍卖购买的商铺,和购房合同的约定一对比,发现厕所的空间被截留了一部分。开发商承认合同有错,但拒绝承担因此而引发的责任。每日商报连续披露这起消费纠纷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事给予高度关注。
中消协:这样的怪事,不调查还真难相信
中消协的两名调查人员12月18日来到每日商报说,他们是从网上得知杭州出现“克扣”空间纠纷事件后,特地赶来调查的。购房消费中存在的种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近年来越来越多,但绝大部分都是“克扣”面积的事件,老百姓俗称短斤缺两,但空间被“克扣”的事还是头一回听说。
两名调查人员说,中消协的几乎每位领导一直都不敢相信这样的一个消费现象:开发商承认自己有错,但拒绝承担责任。经过整整一天的全方位调查,他们说,这样的怪事确确实实存在。
记者向两名调查人员证实,他们已经用密拍的方法,掌握了开发商是如何强词夺理的。经过浙江电视台的友情传送,中消协的领导“目睹”了开发商的一言一行,都被惊呆了,当即表示尽快制作专题片,向全国播报。
仲裁员:将由1人增至3人
鉴于“克扣”空间纠纷已造成全国影响,购房户汪先生已于早些天向杭州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将1人仲裁改为3人仲裁,以增强仲裁的公正性。
据汪先生聘请的律师来林娟说,按仲裁规则规定,像这类争议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仲裁,一般实行简易仲裁程序,由仲裁委指定一名仲裁员“独审”。但遇到特别复杂的,也可由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由3名仲裁员仲裁。
根据仲裁规则,汪先生提出增加仲裁员,他将增加仲裁费。目前,尚不知杭州仲裁委是否会同意汪先生的申请要求,但律师说,这一要求完全是合理的,在仲裁中也是经常出现的,只要申请一方愿意多掏腰包。
在申请仲裁时,购房户和律师都意外发现,购房户在这起购房消费中,几乎没有索赔的权利。来律师说,购房合同是开发商填好后,让购房户最后签字的,但几乎每涉及违约责任赔偿时,开发商都巧妙地把自己约定为“零赔偿”,而购房户违约,则该赔就赔。合同上的文字游戏真是精妙至极,常人很难识破。
来源:
每日商报
作者:
记者茹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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