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住房情况如何、子女工作怎样安排……在“述职述廉”的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之后,将在浙江全省进行推广。从今年开始,浙江省各级党政“一把手”在作年度工作报告时,必须回答上述问题。
“这得益于‘述职述廉制度’。在此之前,我们已在宁波、绍兴等城市进行了试点,效果不错。”12月24日,浙江省纪委
某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咨询时如此表示。而浙江省监察厅一位知情者也向记者证实,从今年起,“述职述廉制度”将覆盖到全省,各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省直党政机关的省管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都将成为“述职述廉”的对象。
一份特殊的领导干部“登记表”
“眼下这个时候,我们这里的领导都在忙两件事,一是搞年终总结报告,二是接受所在单位廉政测评。如果测评不合格,那麻烦就大了。”2003年11月23日,绍兴市纪委一位官员告诉记者。
这位官员所说的“麻烦”,也就是指,如果该领导干部在廉政测评中群众满意率较低,市纪委将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帮助其抓好整改;对经查实问题较严重的,一律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事情还得从2003年4月说起。当时,绍兴市的领导干部,从市委书记到乡、镇长,都填写了一份特殊的“登记表”——《绍兴市领导干部诺廉评廉登记表》。《登记表》最显眼的位置,印着每位填表者廉洁从政必须承诺做到的6项内容,如: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活动;不收受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接受管理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除了上述6项内容,每位领导干部还必须在表内填写自己工作职责所需要承诺的内容。”绍兴县国家税务局一位中层干部介绍说。
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为了让更大范围的群众实施监督权,每位领导在《登记表》内承诺的内容,还通过不同形式予以公开,或在各自单位的政务公开栏里公示,或在党代会、人代会上公示。
绍兴市纪委那位官员透露,目前该市已专门成立了由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组成的督查促诺队伍,每年开展两次全市性的巡视督查。“市纪委的要求是,每位领导干部不仅本人要根据承诺内容,抓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还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职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他说。
时值年终,到了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时候,也就是按年初承诺做测评。即凡在《登记表》内承诺廉政的领导干部,都必须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社区居民代表进行大会述廉。群众将对其是否做到“言行一致”进行投票测评。
“这可是玩真的,来不得半点玩笑。”一位深有体会的领导者如此表示。因为廉政承诺内容、年度述廉报告、民主测评以及组织考评结果等,都将一并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为任免干部提供依据。”
绍兴县国税局“诺廉评廉”的示范意义
“诺廉评廉制度已经在绍兴市、县、乡三级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中推行了3年。”绍兴县国税局的一位官员说。据悉,绍兴县国税局曾是诺廉述廉的试点单位之一,其主要做法是,年初中层以上干部在大会上向全体干部及特邀监察员进行书面诺廉,年终书面述廉、评廉。那时尚未推行《领导干部诺廉评廉登记表》。“此事受到广大税务干部、特邀监察员的普遍赞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绍兴县国税局的冯大良撰文总结说。
在回忆2001年的工作时,冯大良就将“不廉政情况时有发生”列为该局存在的五大问题之一。他指出,“有极个别的干部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口’与‘手’,接受纳税人吃请、礼物和参与赌博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自从2002年4月份起开展诺廉评廉活动以来,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其中一点就是广大纳税人对国税局的满意率持续上升。在2002年度县局开展的满意度测评中,纳税人的总体满意度达到了99.7%,比上年的98.53%有了明显的提高。“今年应该会更好。”冯很自信地说。
与此同时,全系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干部共拒请吃223人次,拒收、退还礼物、礼卡、购物券计48人次,折合金额116200元。这实际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减少了干部非职务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冯大良认为,在国税系统中层干部中开展诺廉评廉,是开展廉洁自律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基层国税部门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一项值得推广和长期坚持开展的工作。一些群众也认为,“这项新制度的实施,对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干净干事方面,群众有了更大的发言权。”
从今年起,绍兴不仅将诺廉评廉制度扩大到了市级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科级干部,而且新增了《领导干部诺廉评廉登记表》。
浙江拟将“述职述廉制度”全省推广
除了绍兴,述职述廉制度在宁波等城市试点过程中取得的效果,增加了省里的信心。为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经浙江省委同意,从今年开始,该省在总结完善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
“我们要求的述职述廉对象包括: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省直党政机关的省管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浙江省纪委的那位官员解释,党政“一把手”作“年度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其他领导干部作“述廉报告”。
据悉,述廉的内容包括遵守中央、省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述廉”还重点瞄准了“一把手”的家底,比如家庭住房调整,配偶和子女工作的安排、变动等,本人及亲属出国(境)和在国外定居等情况。
按省纪委的统一部署,述职述廉工作今后将每年开展一次,在具体形式上,可以召开专门的述职述廉大会,也可以在政府全体会议上进行。与会人员将无记名对领导干部进行测评,测评和评议情况及有关资料由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负责汇总,分别收入干部本人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并以此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据悉,2003年领导干部的测评汇总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将于近日结束。
别让述职制度成为另一种“形式主义”
谈及述职述廉的制度化,专家认为,绝不能忽视今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示范意义。
此次全会包括三项主要议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讨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研究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让民众眼睛一亮的是第一项议程。《瞭望》周刊将“报告工作”直接解读为“述职”,认为中央政治局要就自身履行职责的情况,主动向中央全会汇报,以此接受全党的监督。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首要职权,就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但以前党的领导人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往往在事实上变成领导人总结以前的工作,布置以后的工作,听会者只需认真领会、回去贯彻落实就行了,而不是作为监督者和审查者出现。
“此次全会实际改变了这一惯例。”多年来致力于党章和党的制度建设研究的中央党校叶笃初教授认为,此番前所未有的述职,在事实上开启先河,并为全党各级地方委员会逐步扩大民主实践提供了自上而下的示范带头作用。
在叶笃初看来,作为一项议程安排,此次政治局“述职”所蕴含的意义远非仅限于议程本身,甚至不限于中央会议制度乃至领导制度范围,这预示着报告工作制度将向地方各级党委直至基层组织延伸推广。
事实正是如此。与浙江一道,甘肃、内蒙古、江西等省,也以不同的方式要求领导年度述职,并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对其考核、评议的内容。
不过,也有一些干部向记者表达另一种担忧,那就是,别让述职制度“走过场”。“以前并不是没有述职评议,但一般都是‘某某同志应加强理论学习研究’、‘某某同志要戒骄戒躁,谦虚谨慎’,这类评语虽不能说尽是空话,但明显暴露出评议工作往往表扬有余而批评不足这一通病。现在推行的述职述廉制度能否改变这些现象,还需要观望。”浙江省某单位一位干部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