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办五类食品年货 请你认准质量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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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1月2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这些天,到超市置办年货的市民很多,不知道你有没有留意,你买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有没有加贴“QS”标志(即质量安全标志)?昨天上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门就食品安全,抽查了杭州几家大型超市,发现在“QS”标志使用上,食用油和酱油出现的问题较多。
检查人员发现,有的食品没有加贴标志,也有的出现乱贴现象,同一品牌的食用油竟然出现了三种不同的“QS”标志,有的食品上加贴的标志不完整,没有标注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码等。
办年货时,对上面提到的5类食品,大家要选购加贴“QS”标志的安全食品。检查人员解释说,“QS”标志,就好比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身份证”。没有“QS”标志,就说明这家企业还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的食品就不能进入市场。
据介绍,自今年4月1日起,凡发现供应城镇居民的5类食品销售者,仍在销售无证5类食品的,除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外,还将依法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食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依法予以没收。但是200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合格产品,无论是否加贴“QS”标志,都允许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毕。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王群 孙毅 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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