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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服务的气象预报不准可否索赔?
www.zjol.com.cn  2004年02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最近,市民王先生投诉12345称,因为121气象预报不准确,导致他家晾晒的被子两次被雨淋湿。而121实行的是有偿服务,被服务对象理应获赔。据悉,王先生也是杭州第一个向气象服务叫板者。王先生:预报没雨被子两次被淋湿

王先生告诉记者,春节前他曾15次拨打121气象预报服务台,询问次日天气情况。每次,电信部门都向他收取相应的服务费,但15次预报中,有两次很不准确。时间在1月15日和16日。

在这两天的气象预报中,121都没说下雨,王家便放心地把被子晾晒在阳台后出了门。然而,下午都下雨了,两次,他们连打的往回赶都来不及,被子全被淋湿了。

懊恼之余,王先生提出了一个问题。121气象预报台实行的是有偿服务,市民索要信息都是要花钱的。既然取得信息要掏钱,那么得到的信息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便理所当然要索赔。律师:索赔要搞清对象预报不准确很有话头

王先生提出要向121气象服务台索赔引起律师界的极大兴趣。他们认为这里面存在许多值得探讨的有趣问题。

来林娟律师说,王先生想索赔,首先要搞清该向谁索赔。索赔对象有两个:一是气象部门;二是电信部门。从常理讲,王先生索赔的对象是121服务台的举办方。

另一个有趣的问题是,气象预报众所周知是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因素,决定了被服务对象是否享有索赔权。如果121服务台在服务中预先明确告知气象预报的不确定“特性”,被服务对象便没理由索赔,但正因为这种不确定已成常识,气象部门在有偿服务中是否再要告知,就得由法官来认定了。不同的法官可能看法不一样。有的法官可能认为无需“画蛇添足”,有的法官或许会认为要预先说明一下。

律师们说,无论索赔结果如何,这起事件都说明公众对获取公众信息有了自我保护意识。这或许比索赔意义更大。气象台:预报不确定谁人不知索赔没有先例

得知王先生提出这么一个全新质疑,杭州市气象台的工作人员表示很不理解。他们说,从来没人提过索赔要求。

据气象台说,121气象预报台是气象部门和电信部门联办的公众服务台,实行的是有偿服务,每3分钟0.6元。如此低廉的收费标准,被服务对象还要索赔似乎不合情理。有气象工作者说,如果因预报不准确便要索赔,那么服务费显然就不是这个价了。

也有气象工作者说,气象预报本身就是不确定的,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王先生在花钱获取次日天气资料时,应该想到这个情况。

记者昨天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没有相应的条文规定。相关章节只是说,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应提高公众气象预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

市气象台工作人员说,既然气象法都要求提高预报的准确性,从另一个层面更可以理解为“预报的不准确性”是客观存在的。而客观存在的现象,何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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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每日商报  作者: 记者茹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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