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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低保金变成“购物券”
www.zjol.com.cn  2004年02月0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今年1月起,拱墅区6个街道低保户低保金标准额的三分之一都要打入银行超市卡,只限购物,不能换取现金。据了解,这一做法在全省尚属首次。这种新的发放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可行?目前已引起正反两方面的议论。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帮扶救助困难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拱墅区共发放低保金300多万元。“但低保金的发放也是把双刃剑,使用得当能使困难家庭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使用不当则会助长一些人的惰性。”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不乏一些人由于沾染了不良习气,将低保金拿去赌博、酗酒等,挥霍一空,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鉴于这种情况,去年,拱墅区民政局在拱宸桥街道的配合下,在该街道率先试点搞低保金发放新方式:拱宸桥街道低保户低保金标准额的三分之一打入欧尚、华润两大超市,只限购物,不能换取现金。

    “将低保金打入卡里,只能购物不能换取现金,实在。”昨天一大早,家住温州路社区的孔大妈拿着银行超市卡轻轻松松地去超市买菜。

    但是,该措施也遭来不少异议。有低保户提出,原本可以将这笔钱用到该用的地方,比如看病、子女读书,现在限制换取现金,岂不是更少了笔开支?而且如此限制是否剥夺了低保户使用低保金购买其他东西的权利?也有一些老年人对去超市购物、买菜存在抵触情绪。

    而区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则认为,这种新的发放形式,有效确保了低保户合理使用低保金,生活费用不受影响。打入银行超市卡的只占低保金总额的三分之一,而且超市里货物齐全,无论是生活用品还是其他消费品都可以选购,应该说这笔钱是居民日常消费所必需的。如此措施,最主要的目的是确保低保户合理使用低保金。有关部门表示,该项措施还会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而不断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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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何佳 本报记者 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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