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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扒手以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法院已受理
www.zjol.com.cn  2004年02月1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5名艾滋扒手被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分四案正式提起公诉,西湖区法院依法予以受理。

    被告黄某某、陶某某、莫某某等5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年龄在20岁至30岁之间。去年3月至11月间,他们以携带艾滋病为名,分别单独或共同在杭州市区各农贸市场、超市、网吧及马路上实施扒窃,共窃得各式手机14只及钱包6只,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4234万元,并在社会上造成一定恐慌。

    去年11月,该5名艾滋扒手被西湖区警方抓获,经浙江省艾滋病确认实验室确认为HIV阳性感染者。艾滋扒手落网后被刑拘,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某、陶某某、莫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共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理带有艾滋病的犯罪嫌疑人,对西湖区法院还是头一回。据西湖区法院介绍,开庭当日,法院加强安全防护,增加法警,以保证案件审理顺利进行。据最新消息,目前,5名艾滋扒手还没有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目前,此案西湖区法院正在审理之中。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西法 记者 金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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