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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社会秩序 宁波拘留浙江省内首个强行乞讨者
www.zjol.com.cn  2004年02月1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事件:假冒和尚强行乞讨


  17日,一身僧人打扮的安徽人徐某在宁波天一广场附近向路人强行乞讨。这是他冒充普陀山和尚,以送观音寺贵宾卡和护身符的方式向路人索要香油钱的第三天。


  上午10时45分,徐某在乐购超市正门附近拦住高中女生贺某,向其出售“普陀山观音寺”贵宾卡,表示持此卡可以免费参观观音寺并免费吃斋三天,贺某拒绝。随后徐某又掏出一个所谓的“观音开光护身符”免费赠送给对方。但在贺某接过护身符后,他马上向对方索要20元钱。贺某不给,徐某就纠缠不休。


  天一广场监控室工作人员发现双方争执后,向天一广场警务室报告,警务室协警立马赶到现场,将徐某带到了派出所。当时,被纠缠不过的高中女生贺某正好掏出20元钱递给了徐某。 


  处罚:扰乱社会秩序拘留5天


  从徐某处警方缴获了骗钱用的道具观音寺贵宾卡和护身符各一张,以及刚刚从贺某手中强骗来的20元钱。徐某也对冒充和尚强行索要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认为,徐某在街头向路人强行乞讨,扰乱了社会秩序,同时冒充僧人身份骗取他人钱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决定给予治安拘留五天的处罚。


  据了解,徐某是浙江省内第一个因为强行乞讨被拘留的人。 


  新闻背景:宁波海曙设立限制乞讨区


  2月11日,海曙区政府设立宁波市首批五个限制乞讨区,分别是:天一广场、城隍庙、时代广场(含宁波影都前)、石浦饭店月湖店及汉通中央花园大酒店等,并将从本月20日起专项整治非正常乞讨行为。届时,在上述内域内,各经营业主将张贴限制乞讨告示,配备2至4名专职管理人员,发现乞讨人员立即劝其离开,并告之可向宁波市救助管理站求助(宝善路155号);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直接护送至救助站;对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引导或护送至救助站;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带至市救助站;对拉帮结伙强占地盘、对路人尾随纠缠强行乞讨或租赁、诱骗婴幼儿、残病儿童作为乞讨工具的乞讨人员,由整治办公室牵头,专门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予以打击。


  链接:这些和尚尼姑多可疑


  近来,有不少市民反映市区出现了很多的和尚尼姑,他们穿戴僧尼的衣帽,手持寺院证件,向路人强行“化缘”。很多市民对这些人的身份摸不清头脑,但在听了徐某的一番介绍之后,相信会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据徐某介绍,他是安徽省枞阳县周潭镇人,在他们那里和附近几个乡镇,冒充假和尚假尼姑乞讨成为一种职业,这些人遍布全国,光在宁波就有3、4百个人。


  至于那些道具,徐某说很简单,在他们家乡只要买一尊观音像就可以弄到。全部成本也只要几十块钱就,包括:一套僧衣20元,假证件10元,护身符5毛钱一个(而一些长期从事此事的人能以更便宜的价格弄到,大概是3毛钱)。徐某告诉记者,宁波人没有看他们证件的习惯,即使看了也不懂。在之前,他们中从来没有人被抓过。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作者: 见习记者 奚振海 通讯员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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