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明代“桂花厅”破败情景令人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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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2月2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编者按:桂花厅的遭遇虽然是个案,但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桂花厅的遭遇公布于众之前不久,媒体再次提到了安徽黟县西递村百余位老人的壮举——他们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身边的世界文化遗产,不辞辛劳地呼吁、奔走、集资。这份倡议得到当地千余位农民的赞同签名。据悉在西递村近年来投入的几千万元整修资金中,有三分之一是当地民众无偿提供的。也许,唤起全民意识,启动社会力量,来参与保护文化遗产,该是我们刊发此稿的初衷。
桂花厅正门
浙江日报宁波2月23日电:最近一段时间,记者多次听到读者反映说,宁波市有一座明代建筑“桂花厅”,现已破败不堪,随时有坍塌的危险。今天上午,记者在位于宁波市中山广场后一条曲折的小巷中寻到了这座破旧的木屋,要不是门梁上挂着市政府1994年颁发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明代桂花厅”的铜牌,人们根本不知道这木屋的历史价值。
现存的桂花厅为三间两弄结构的老平房,正中那间房子已辟为通道,东、西侧各有一户居民。令人触目惊心的是,桂花厅的东侧泥墙大片脱落倒塌,屋檐下横钉着一些木条防止瓦片滑落。一位路过的邻居告诉记者,由于房子破得不能再住,东侧人家已搬出好几年了。
桂花厅西侧的主人名叫吕宁顺。据介绍,他的外祖父姓倪,桂花厅就是倪氏所建。吕宁顺听长辈说,桂花厅正门上原有一块御赐金匾,题有“孝德感天”四个字。
据悉,宁波市政府1951年给此房颁发了房产证,产权为倪仁岳、倪仁生、倪仁财共同所有,倪仁岳即为吕宁顺外祖父。倪氏后人分散居住,吕宁顺继承了桂花厅的西侧已居住了40多年。因为历时太久,桂花厅已露出衰败迹象,几年来吕先生对房子也略有修缮,但都只是翻翻瓦片等小修。从2001年始,桂花厅的东弄开始坍塌,基本上每下一次雨,屋顶、墙壁就倒塌一块。每当台风来临时,当地居委会、派出所的同志都要劝吕家离开,以防发生意外。
为此,吕先生数次想在原地基上重新建房,但有关方面一直不予批准,其理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定点保护文物建筑,产权所有人不但不得拆除,而且还负有对文物保护、管理和修缮的责任与义务。于是,吕先生尽管住在祖上传下的保护文物建筑中感觉自豪,但面对着如此危房又觉得苦恼至极。吕先生说,要自己花钱来修这幢“保护文物建筑”继续住下去,很难维持其原貌,要是搬出去另外买房住,经济上存在着很大困难。
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管。文物有毁损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该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介于“桂花厅”产权三人共有,一时难以落实抢救修缮的实际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桂花厅”已被列入海曙区“秀水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修缮是早晚的事,至于由谁出资修,他们将与有关部门尽快协商。
屋顶破败的桂花厅东侧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吴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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