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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有名无实 离婚却要还彩礼
www.zjol.com.cn  2004年02月2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案由:婚姻财产分割

案源提供:浙江金浙律师事务所

案情实录:

小林与先生小汪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当年6月领了结婚证。结婚不到一星期,小汪被公司调往广州做销售,一年到头加起来在家的时间不超过10天。两人经济上也是AA制,各管各的。

去年10月,小林跟小汪说,有名无实的婚姻她不想过了。如果小汪再不调回来,她就要离婚。

小汪说,他也知道小林的难处。如果小林觉得过不下去,可以离婚。但当初结婚时,他给小林家彩礼不少,林林总总有5万多,离婚时要退还。

律师说,离婚退彩礼本不应该,但小林夫妻在一起的时间很短,没有共同生活过,但按新的司法解释,要退彩礼。

律师说法:

浙江金浙律师事务所王云律师说,彩礼能不能还?在什么情况下能还?以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官断离婚案时,一般不支持。但订婚给的彩礼,如果两人还没结婚,且彩礼价值较大,法院则会酌情要当事人返还。

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此给出了明确的说法。该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只要符合下面三种情况,法院都要支持。

第一,只要双方没办过结婚登记手续,不管喜酒是否办过,一方提出不结婚,付彩礼的一方就可要对方退还彩礼———只要有账可查,都能要回。

第二,双方办过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王律师说,怎样才算“确未共同生活”,法律并无细化的规定,法官主要从两方面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和经济是否独立。

现在小林提出离婚,原先她向小汪索取的彩礼就得退还。

第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只要能查明付彩礼是造成一方“生活困难”的主要原因,付彩礼的一方,如果想拿回,不管两人是否离婚,彩礼在谁处,谁就得还。如果你的丈人借嫁女索要彩礼,让你为此举债或生活落魄,结婚后,你仍可以向他要钱。(欢迎各大律师事务所提供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案例)


来源: 都市快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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