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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心律师侵吞75万元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0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在小小的报销单据上做文章,不到5年时间里,供职于某国有大企业的律师陈福成疯狂作案200余次,侵占国有资产达75万余元。日前,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律师贪污案”,被告人陈福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

    陈福成毕业于名牌政法学院,几年前,他进入某省级国有进出口公司,刚开始认认真真、脚踏实地地做事,短短几年里多次代表公司应诉,先后为公司追讨回多笔欠款。但随着追讨回来的欠款增多,陈福成的心态起了微妙的变化:自己为公司鞍前马后,追回大笔欠款,而自己的工资却不高、奖金拿得也不多,何不想想办法,个人再捞点好处呢?

    由于经常要到外地出差,他大胆地在公司报销单上做起了手脚。在报销时,他往往故意不填报销的大写金额,待公司领导审核并在报销单上签字后,他在一些买来或讨来的空白发票上填上所需金额,将这些发票粘于报销单背面,然后在报销单正面填好大小写金额,到公司财务报销。就这样,一些原本没有的开支就记入了单位财务账,而现金则落入了陈福成的腰包。

    经查,从1998年3月至2003年2月,陈福成疯狂作案200余起,从开始时的实际报销1000余元、私自添加两三百元发票,到后来的实际报销两三千元、私自添加8000余元的发票,陈福成胃口越来越大,共侵吞公款人民币75.8265万元。

    2003年初,西湖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通过初查,发现陈福成涉嫌犯罪的蛛丝马迹,立案并依法传唤了陈福成。在证据面前,陈福成眼见无法隐瞒,很快就交代了自己利用所在公司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大肆敛财的犯罪事实。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陈瑜 本报记者 郑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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