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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免签协议 引发冤枉官司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0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事服装业的绍兴梦利莱制衣有限公司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卖买做生意过程中,只因双方熟悉,在口头达成卖买协议的情况下,由于没有再签订书面协议,结果被对方用伪造的一份出口委托代理协议书钻空子逃避债务。最终双方对簿公堂,还带来一场意想不到的冤枉官司。

    2月下旬,经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这起经济纠纷案,经法院再审后,依法作出了撤销原一审判决,并判决原审被告浙江中国轻纺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纺城公司)支付原审原告绍兴梦利莱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衣公司)货款872637.3元。

    口头求购货款难讨

    2002年5月初,轻纺城公司同关系比较熟悉的制衣公司联系,提出向对方求购一批出口用的全棉针织T恤衫,随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并对标的物的数量、规格、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期限均作了约定。轻纺城公司要求这批货分别在5月18日、5月22日交货,并承诺提货后一个星期内付清所有款项。

    2002年5月18日、5月22日,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受轻纺城公司货运委托授权,分两次到制衣公司装箱托货,把总价值872637.3元的货提走。随后轻纺城公司作为经营单位和发货单位委托上海青浦报关行代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并将货物出口至韩国。后因故,韩国的客户拒付货款给轻纺城公司。随之轻纺城公司也未按约定向制衣公司支付87万余元的购货款。经制衣公司多次向轻纺城公司催讨仍未果。

    逃避债务伪造协议

    为了向轻纺城公司讨回这笔87万余元的货款,2002年6月14日,制衣公司向越城区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约定支付这87万余元的购货款。轻纺城公司为了减少损失,逃避债务,通过绍兴县越新外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新公司),伪造了一份制衣公司与越新公司于2002年5月15日签订的盖有双方公章、法人代表章的协议书。在这份伪造的协议书里,编造了由越新公司指定轻纺城公司作为制衣公司出口这批货物的委代理商的业务内容条款,以此来证明轻纺城公司与制衣公司双方是外贸委托代理关系而非买卖关系。2002年7月24日,越城区法院经审理后,采信了这份伪造的协议书作为主要证据,判决驳回制衣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鉴定协议官司改判

    制衣公司不服该判决,于2002年8月26日向越城区检察院提出申诉。越城区检察院民行科办案检察官经详细审查,发现双方有争议而最后被法院作为判决认定依据的委托协议书,存有排版打印和盖章异样的疑点。该院随即委托中国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发现这份委托协议书的文书内容不是同一排版格式下打印形成的,而协议书上盖有制衣公司的公章和法人代表裘关水的私章均系事先盖章后再打印的,且盖印是在2002年4月以前形成的,并非是轻纺城公司所称的是2002年5月15日签订协议这天盖的印。据此,越城区检察院审查终结后以该民事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涉嫌伪造,系错判为由,依法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

    负责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忠告,在双方做生意过程中,对方无论是关系好的亲戚朋友还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都不能认为双方关系熟就以口头协议来成交;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来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防止今后双方发生纠纷时被对方钻空子或因无法举证而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封忠 苗越民 本报记者 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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