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发票私设“小金库” 湖州一酒厂逃税6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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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湖州一家小酒厂6年逃税660万元,悉数进了“小金库”,成为湖州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偷税案。日前湖州市中级人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湖州乾昌酒厂被处罚金63万元,判处酒厂老总丁伟江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处罚金661万元。
从1995年7月起,湖州乾昌酒厂经营出现危机,老总丁伟江决定,对企业生产销售酒类以及向购货方收取的运输费,采取不开销售、税务发票,不记入企业大帐的形式, 私设“小金库”,以便逃税。
期间,丁还授意销售人员将销售的白酒,开票时更名为酒精,利用两者税率的差额少缴税款。
该厂的销售情况与所纳税款之间的反差,引起了当地税务稽查部门的注意。经调查,酒厂逃税的真相终于大白天下。截至2001年8月,该企业共计偷逃应纳税款660万 余元。案发后,湖州市国税局向该企业追缴了增值税、消费税近600余万元,并处罚款9万余元。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慕雨 记者 金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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