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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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0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政府该如何去应对?有关部门该如何有条不紊地实施救助?《浙江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推出的六大措施,无疑给这些问题写下了很好的答案。据了解,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开始实施。
六大措施来应对
从拿到的文本中,记者发现,该《预案》共包括重、特大自然灾害划分、组织领导、应急准备和反应等6个部分。其中,令人注目的是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将启动省政的六大应急反应措施:
——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
——指导、协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商请驻浙部队、武警部队给予支援;
——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帮助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
——向国务院报告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国家支援;
——组织有关部门迅速下拨救灾应急款,安排救灾物资;
——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灾情新闻发布会。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核心
《预案》要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为原则,以各市、县(市、区)政府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指挥,必要时由省长指挥。
同时,省级有关部门还将成立九个工作组,包括查灾核灾组、基本生活保障组、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和新闻宣传组等,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同开展有关工作,如查灾核灾组,负责了解、收集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基本生活保障组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
其中,对于公众知情权的保障将由新闻宣传组负责,它具体宣传和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负责回答国内外有关灾情的询问。
重特大自然灾害首次明确定义
记者发现,对于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划分,该《预案》以百分比为标准,首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所称“自然灾害”是指,因暴雨、洪水、台风(包括热带风暴)、潮汛、干旱、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地质灾害、低温冷冻、雪灾、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重大自然灾害是指,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成灾人口超过全省总人口的25%左右,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省当季播种面积的30%左右,转移安置人口 占全省总人口的1%左右,人员伤亡严重,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应急处置预案确定为重大级的自然灾害。
特大自然灾害是指: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成灾人口超过全省总人口的35%左右,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省当季播种面积的40%左右,转移安置人员 占全省总人口的2%左右的一种或几种后果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应急处置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自然灾害。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实习生 纪红霞 本报记者 魏皓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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