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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红名单”何时浮出水面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1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年轻的王先生到杭州某银行的一家支行去办理住房按揭贷款,遭到拒绝。他换了另一家支行,仍然不能如愿。他很纳闷。原来,银行工作人员通过银行内部的系统数据库查询了他的信用报告,记录显示:王先生几年前使用信用卡透支2000多元,一直不还,其信用已被抹上污点,不再具备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资格。结果,愧悔交加的王先生立即补办还款手续,力图对自己的信用记录作出补救。

  不久以后,不仅是在一家银行的不同支行,甚至是在不同的银行之间,信用有污点的客户也可能被“封杀”。

  个人信用“黑名单”已经先行

  上个月底,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征询意见稿),要求各银行间的个人信用资料实行共享,如信用卡“黑名单”,车贷、房贷逾期客户名单等。

  工行省分行营业部信控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各家银行内部一直都有对不良客户的记录。如工行就有一个“执卡人特别信息系统”。在银行内部,不同部门(如信用卡部与信贷部)和不同支行之间都可以实现信息的互通。

  据该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信用卡透支时间超过180天、或已呆账核销的持卡信息,以及个人消费信贷拖欠贷款本息360天以上、已被核销的贷款信息等都会被列入“黑名单”。

  不久前,中国银联启动“银行卡不良信息共享系统”。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杭城8家较大的发卡银行第一时间联入该系统。目前,各大银行都在积极地进行名单的整理录入以及专门人员的培训。

  “我们使用信用卡,我们向银行贷款买车、买房、买大件、读书、旅游。但是,有些人通过贷款的方式骗取钱财,这从某种程度上影响到我们正常的、合理的贷款需求。银行之间互通‘黑名单’,对于我们市民也是一个利好。”在某公司上班的林小姐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老赖”们表示深恶痛绝。

  银行对“红名单”有所保留

  然而,“黑名单”的共享,也引发了不少市民的议论:如果说不良信息记录可以上“黑名单”,还可以在银行间流转;那么,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则可以称得上“红名单”了,是不是也可以“带着走”呢?“现在银行那么多,我们不可能在一家银行办理所有业务,这样也不方便。所以,我们的良好记录最好也能够流通。”一个市民这样表示。

  然而,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他们更愿意与其他机构共享的只是“黑名单”。

  “还是应该从不良信息记录开始做起。以后可以慢慢涉及到没有不良信息的个人信用记录。但是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的建立应该是个趋势。”杭州某银行人士在表述时,小心翼翼地使用了“不良”与“没有不良”的措辞。

  一个完整的个人征信系统,不仅包括不良信息,还应该包括良好的记录。但是,对于市民们希望建立并流通“红名单”的需求,杭州各家银行却纷纷表现出排斥或有所保留的暧昧态度。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信控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间共享“红名单”是不大可能的。他认为,银行之间是“风险共防,优质竞争”的,如果优质客户也互通的话,对竞争是不利的。他举了个例子,一个银行发20万张信用卡,其中可能有5万是优质客户。如果将这5万优质客户的信息公开,其他银行只需重点攻克这5万个客户,这对于优秀的银行是不公平的。

  他认为,个人信用记录应该有所限制,不良记录可以更为详尽一些,而优质客户的信息则应该“隐藏”在没有不良记录的客户信息中,把细节模糊掉。这样既保证了信息的共享,又不影响银行间的竞争。

  农行杭州金汇支行的张行长也表示,如果有一个中介机构和一个完整的操作系统,可以接受将“红名单”公布。但是,他同时又有所保留地说,该系统应该对不同机构设置不同权限。

  广发银行杭州分行今年与工行进行了不良信用记录的交换。该行信用卡部的有关人士认为,客户的诚信信息应该是银行的资源,共享“红名单”的具体模式还需要探讨,有偿获取信息的方式也许更为合理。

  等待更好的模式出炉

  “一个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它起到的作用应该是失信惩戒,守信受益。”一位业内人士很精练地概括了他对个人征信体系的看法。

  “假如有一名大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个人助学贷款,他的信用记录被列入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若干年后,他按期还清所有贷款,假使他要继续申请创业贷款,就会因为他良好的信用记录而更加容易。而且,在他大学毕业以后寻找工作,良好的信用记录也可以作为工作单位招聘的一个衡量的标准。”他认为,拥有良好的信用将终身受益。

  “黑名单”的共享已经上了日程,“红名单”却成为各家银行不愿透露的“杀手锏”。如何真正做到“失信惩戒,守信受益”呢?这可能也是浙江省目前的个人征信建设所遇到的一个大难题。

  杭州某银行人士表示,如果与上海同一个模式,他们也可以考虑接受共享“红名单”。上海的做法又是怎么样的呢?概括来讲,就是“企业运作,政府推动”。

  据了解,上海资信项目启动时,人行上海分行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上海市15家中资银行把1998年以后的个人消费信贷数据交给上海资信评估公司。并同时要求,在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时,这些银行应该向上海资信评估公司付费查询相关的个人信用报告。

  2000年1月,由上海市信息办和人行上海分行牵头,上海组建了“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中心理事会”。成立由政府和商业银行参与的理事会,尽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上海资信的经营自主权,但在当时的背景下,这种“准市场、亚政府”的特殊面孔,对打消银行方面的顾虑确实很有效,使上海资信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信息的原始积累。

  但是,这一做法在上海取得成功,并不表示杭州也就能照搬照抄。“不久之前,针对信用建设,央行专门成立了征信管理局。目前,我们省也在着手搞这件事。目前,还无法透露细节。”虽然人民银行杭州支行的有关人士出言比较谨慎,但是我们期待在不久以后,会有一个更为合理的个人征信建设模式出炉。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见习记者 梁文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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