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季度消费投诉:手机质量投诉高居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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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1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手机投诉以599件高居我省消协受理的质量类投诉榜首,而汽车消协投诉缺少“三包”规定,成为消协的新难题。3月14日省消协公布了第一季度消协投诉分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仍十分严重。
案例1:岱山王某向该县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他新买的手机已有两小时通话记录,他怀疑是旧手机,要求退货。消委工作人员查看了购货凭据,确认手机的通话记录在销售前就产生。经销商辩称这是生产厂商调试手机时遗留的记录,并非旧机,却拿不出相关证据。最后经调解,经销商按原价退机。
点评:统计资料显示,质量问题投诉已连续6年居投诉量之首位,质量投诉居前5位依次是手机、服装鞋帽、服务类、食品质量及洗衣业质量。
手机质量投诉不断上升,主要因为手机生产厂家为抢占市场,频繁推出新款手机,部分产品设计和制造缺陷还来不及发现解决,从而造成部分产品出现批量故障。另外,少数不法经营者为牟取非法利润,以旧充新、以水货充行货欺骗消费者。
案例2:杭州消费者沈某等三人去年年底在某汽车销售公司浙江代理商处各购买进口轿车1辆,不久后发现车子常自动熄火、烧机油。消费者认为,汽车烧机油意味发动机有问题,一旦发动机在行驶中突然熄火,将导致车辆制动失灵和方向盘锁定,后果不堪设想。
消协点评:第一季度全省各级消协受理汽车投诉120件,是去年同期的3倍。汽车市场持续火爆,使企业几乎将所有精力集中在生产和销售上,部分经销商甚至利用一般消 费者不了解定价规则和急于购车的心理,巧立名目加价卖车,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家用轿车销售量节节上升时,相关法规、标准的制定明显滞后。2001年3月起家用轿车列入《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但由于该目录仅规定了轿车的保修期,无具 体“三包”责任条款,在处理消费纠纷时无法参照实施。同时,一些进口汽车发生严重故障甚至事故后,往往只能由企业自行检测,其公其正性、客观性很难得到保证。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实习生 余华 本报记者 汪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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