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健康风险意识 杭州2万人退出医疗困难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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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1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每个月只要缴1元钱,就能给自己的健康再加个保险的砝码,这对很多人来说是件美事。但昨日记者却从杭州市医保中心了解到,自实施医疗困难互助救济政策以来,居然有21000人退出救济,占总参保人数的2%,虽然其中又有870人在退保后又重新参保,但从中凸现出来的市民健康风险、医疗困难互助意识缺失现象令人担忧。
为保障参保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杭州市去年底制定出台了医保参保人员医疗困难互助救济办法。医疗困难互助救济金绝大部分都是财政拨款,但基于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所以自愿参加医疗救济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缴纳1元后,就可享受医疗救济的待遇。
由于参加医疗困难救济这项政策是去年底出台的,一些参保人员不太理解,认为每月缴纳1元的救济基金,解决不了实际大额医疗费的开支。对此,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解释:“医疗困难互助救济办法,就是为了解决参保人员尤其是一些长期患病或患重大疾病的困难人员个人医疗费负担过重问题而制定的。参保人员每月缴纳1元钱,在患上大病重症的时候,就不用为了高额的医药费而发愁了。”
当然不少人不愿意参保是觉得自己身体健康,没有必要。根据国家卫生部常年监测,我国国民每年的住院率在总人口的5%-6%左右,人均门诊就诊在11次/年左右,医疗费用年递增超过15%,医疗风险不容忽视。市民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意识,积极为自己的健康保上一份险。
“即使我生病了,也够不上救济的标准。”这也是部分不愿参加医疗困难互助救济人员的想法。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也纠正了这个错误的看法:“不管是困难群众还是普通市民,都能够享受医疗救济。事实上,目前杭州市已有520余人得到了医疗困难互助救济,救济金额达200万元。”
当然,部分不愿参加医疗困难互助救济的医保参保人员已经意识到了即将面对的医疗费风险,目前已有870人重新办理了参保手续。杭州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如果已出救济的人员,赶在本月前办理重新参保,可以不影响今后的救济;但如果参保人员在4月份或以后来申请办医疗救济的话,他要在连续缴费满
1年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才可纳入医疗困难互助救济的范围。 新闻链接——医疗救济这样享受
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内应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扣除单位已补助部分)超过其家庭年收入(扣除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部分,救济申请额分5000元以下——2万元以上五档,救济比例从50%——90%不等。
未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内应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在2万元以内部分由个人承担, 2万——5万元以上分三档按50%——70%标准给予救济。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顾劳动
本报记者 丁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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