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你盗窃来我销赃
“致富”不成同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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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1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路旁行道树的防护铁栅可以卖钱,一个偷一个卖,并以此为“致富”的捷径,但最终是双双被判刑。3月15日,松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映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销赃罪判处被告人杨海荣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0月20日夜,被告人郑映华在松阳县古市镇窃得一辆摩托车后,窜到松阳县城,见县城环城西路两边行道树有铁栅,觉得偷铁栅不失为一条“致富”的捷径,就多次盗窃路边此类铁栅65片,价值13455元,每次窃得的铁栅都在凌晨时卖给被告人杨海荣。而杨海荣明知铁栅是盗窃所得,仍予以收购,并将铁栅敲碎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从中牟利,得赃款117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映华窃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海荣明知是赃物而予以收购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赃罪。
来源:
浙江绿谷网
作者:
通讯员 潘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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