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虚拟财产受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杭州玩家的一纸状书,将这个问题推到了我省法律界的面前。在第三次交涉后,西湖区法院目前正式立案,成为我省法院受理的首例虚拟财产失窃案。
“魔戒”失踪引起纠纷
据了解,状告网络游戏《传奇3》代理商广州光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的是杭州一位姓陈的玩家。据陈某介绍,他非常热衷网络游戏,一年前,以会员注册和购买缴费卡的方式,与广州光通通信公司建立网络游戏服务关系后,在西湖区自己家中上网玩《传奇3》的网络游戏。
今年2月24日上午,陈某像往常一样上网玩《传奇3》,却怎么也进不去,电脑提示显示他的游戏账号已经封停。他随即和代理商光通通信公司的服务热线取得了联系。原来,有玩家向管理员举报称,陈某的游戏装备“降妖除魔戒指”突然发生变异,变得威力很大,怀疑是非法道具。代理商按游戏规则,在没有通知陈某的情况下,封停了陈某的游戏账号,并删除了“降妖除魔戒指”。
陈某不同意代理商“非法道具”的说法。他说,“降妖除魔戒指”为何突然间会增大威力,他也不清楚其中原因,不排除在玩的过程中游戏自身发生了变异。
代理商要封10天账号。在陈某的交涉下,代理商三天后恢复了账号,但没有恢复已被删除的游戏装备,也没有对封停账号和相关损失做出补偿。
为处理此事,陈某花去了上百元的长途电话费。
虚拟财产颇具争议
陈某委托泽大律师事务所的罗云和冯格律师,将光通公司告到了西湖区法院。
罗律师告诉记者,3月初他们开始向法院提交状书后,因为案子有争议,法院非常谨慎,前天才立案。
据了解,这起案子的争议主要在于,陈某不见的是网络游戏装备,不同于一般的物品,网络游戏装备有没有价值,虚拟财产算不算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陈在起诉状中认为,虽然游戏装备“降妖除魔戒指”是虚拟物品,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无形财产这一法律关系来获得法律上的评价和救济。
以违约之由起诉代理商
据罗律师透露,他们是以违约的理由起诉光通通信公司的。他认为,陈某包月玩游戏,和光通通信公司之间建立的是一种网络消费服务关系,光通无故封了陈3天账号,并删除了游戏装备,光通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是对陈某合法权益的侵害。
陈某要求,光通公司通过技术操作恢复被删除的游戏装备,并赔偿他因违约造成的财产损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