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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打响“执法自卫战” 袭警扯断领带将被刑拘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3月27日凌晨,45岁的张强和37岁的王坚酒后到皮市巷一家美发店闹事。上城分局小营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理时,张、王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抓住民警的衣领,把民警的警用领带扯落在地,还多次威胁民警。昨天下午,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张、王,在武林广场召开的公开处理大会上被杭州警方宣布刑拘。
   
    在昨天的“杭州市公安局严厉打击妨碍公务违法犯罪公开处理大会”上,与张、王一样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分别执行逮捕或刑拘的还有16人。专门针对“袭警”的公开处理大会,在杭州还是第一次召开。而当天上午,杭州市公安局已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反管理和暴力抗法等妨害公务违法犯罪上升的情况。这意味着,杭州警方吹响了打击反管理和暴力抗法等妨害公务违法犯罪的号角。
   
    暴力袭警案件急剧上升
   
    近年来,杭州市发生针对公安、城管、运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反管理和暴力抗法等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明显增多。仅杭州公安去年在执法中受就遭到各类不法侵害2568次,造成266人受伤,其中一线值勤交警受侵害最严重,达1525人次。今年以来这类情况更为突出,已发生的164起中针对交警的就有80起。
   
    自从3月10日起,开展管理“四小车”以来,针对民警的反管理和暴力抗法等妨害公务案件急剧上升。截至3月20日,短短10天已达32起,平均每天3起以上。
   
    在诸多的案例中不难发现,往往是一些治安案件、交通违章当事人,在接受民警处理时,从最初无理取闹、侮辱谩骂、拒绝出示证件,到动手拉扯民警衣领、肩章甚至殴打民警的暴力抗法……如2月17日下午,下城分局石桥派出所民警在处理石桥新乡里村道的一起打架事件中,遭到刘雅梅(36岁,吉林省人)阻挠,并被抓伤脸部、拉下其警用肩章。昨天,刘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执行逮捕。
   
    目前,妨碍公务案的危害程度日趋严重,暴力抗法已升级到聚众持械殴打、驾车冲撞,这其中特别是一些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外来人员,在接受民警检查管理时,常常拉帮结伙、暴力抗法,且手段十分恶劣。如3月11日,一交警在康桥地区查扣了两辆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后,车主马上纠集七八名同伙,带上铁棍、钢钎、长刀凶器袭击值勤民警,并殴打前来制止暴力行为的其他民警,造成多名民警受伤。3月16日,江干交警大队五中队在杭海路与秋涛路口整治“四小车”时,发现一辆外地牌照的二轮摩托车从秋涛路由南向北行驶过来,便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但该驾驶员不
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向民警撞去,造成交警全身多处挫伤。据江干交警大队统计,去年该大队遭遇的42起反管理和暴力抗法事件中,殴打民警(包括持械殴打)11起,驾车撞民警及警车9起,聚众围攻交警队部1起。有的暴力抗法者甚至还持刀恐吓或尾随至民警家中闹事,威胁民警家属,给民警及其家人造成身心伤害。
   
    公安局长分析原因
   
    在昨天的公开处理大会上,杭州市公安局局长张鸿建分析了近期妨害公务罪趋多的原因。
   
    一是缺乏良好的执法环境,导致反管理者增多。近年来,由于各种社会因素,当个人利益和社会管理发生冲突时,民警在执法管理过程中首当其冲成了部分人发泄自身不满情绪的对象。特别是交警,由于随着“两难”现象的日益突出,交警部门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导致部分受处罚的违章者对交警产生严重的抵触情绪,不仅自己不服管理,甚至召集同乡、亲属对交警正常的公务行为进行谩骂、攻击。
   
    二是一些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和文化程度不高,特别是外来人员大量涌入杭州从事非法运输,特别是一些人通过自购或受雇等形式,将正三轮摩托车、残疾车等作为谋生工具,从事非法营运。他们拉帮结伙,遇到交警检查时,便飞车强行闯关拒绝检查。在被查扣后,就结帮对值勤交警进行威胁,暴力抗法。
   
    三是民警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近年来,由于民警思想教育上的偏颇,一些民警把“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简单理解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因而有时对反管理者表现出无所适从,甚至对暴力抗法者可以采取强制力却无计可施,害怕违章者、违法者的投诉和在群众中造成“民警打人”等不良影响,没能及时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只能被动应付,造成自身被伤害。
    
    四是对反管理和暴力抗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大。由于现行的法律和取证等诸多因素,对有些抗法者难以及时进行严厉打击,这无疑增加了他们抗拒管理的侥幸心理。
   
    打响“执法自卫战”
    
   “当警察这么多年了,抓过的坏人有多少记不清了,救助过的群众有多少也记不清了,自己被‘不明真相的群众’谩骂、围攻了多少回也说不上来了……这都是警察分内的事情,如同一个农民要种田,一个工人要做工一样天经地义。”这一段话来自一位基层民警发表在网上的心里话。
   
    昨天下午,记者在西湖区看守所见到了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的金某。金某只有21岁,去年因参与斗殴致人轻微伤被西湖公安分局处以治安拘留10天,但他却一直在逃。今年3月26日,留下镇派出所民警发现并传唤金某时,不料遭到金某反抗后致伤。金某却说当时只是对传唤不服气而表现出抗拒行为,但并未料到会致民警受伤并要承担刑事责任。
   
    同金某一样,不少曾经有过反管理或暴力抗法的行为人,在事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他们除了后悔,均表示将会对受伤民警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他们不曾想到,被殴致伤或仅仅被扯断警用领带或受到谩骂的民警,他们的心里伤害是难以补偿的。下城交警一中队指导员周旭东说,由于交警大部分时间在路面值勤,他们直接面对交通违章者,当遭遇违章者破口大骂甚至动手动脚时,他们一般只能忍气吞声。但交警也是普通人,长期在这种不理解的环境压力下,往往会情绪大一点。“而对于这种情绪我们又不能在执行公务中渲泄,除了日常的思想上的开导,只好把情绪带回家。一位从事公安10多年的派出所民警说:“我们不光是身体上的痛,在心里我们还觉得说不出的冤。我们穿上警服,代表国家的执法权威,但我们却在依法执法
中,遭到暴力抗法。这是对执法权威的一种藐视。”
   
    加大对妨碍公务的处罚力度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伟着重提出,今后凡是发生妨害公务案件,将根据违法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处理。其中对“行为人使用暴力,造成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后果的;行为人使用暴力程度较轻,虽未直接造成伤害后果,但已严重妨害公务活动依法进行的;行为人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威胁方法,严重妨害公务活动依法进行的”这三类严重妨害公务行为,都要列为刑事案件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上述行为人中情节较轻、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无论有无前科,均要依照规定报劳动教养;对其他拒绝、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情节显著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外,原则上要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同时,杭州交警支队治安处理中队即将成立,今后对妨碍交通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治安案件,由杭州交警支队自行办理。
   
    此外,杭州警方将开展针对民警的自身安全的基本防范教育,提高民警的自身防护意识和取证意识。如交警支队已给城郊结合部的执勤民警配发伸缩式警棍,同时在“122”巡逻车上配备手铐、约束带、强光灯等器械,对“四小车”整治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对外来人员居集点的交通法律意识的宣传教育,从而增强外来人员的交通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消除反管理和暴力抗法行为;西湖区公安分局成立了民警维权机制,在发生反管理、暴力抗法事件后的第一时间里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对受伤害的民警就医开通绿色通道,并已近日购进了价值百万元的防护设备——防弹衣、防刺衣、摄像取证功能的PDA,并将在近期将举办“如何防范抗法袭警”的讲座和防暴演习。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李坚 张谆 章官翔 记者 徐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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