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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摆上海宁公务接待午餐桌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嘉兴日报讯:3月25日中午,海宁市许村镇政府食堂炊事员按惯例将几瓶啤酒放到接待市有关部门领导午餐的餐桌上,不料却被全体就餐者一起挡住了。镇领导一脸认真地告诉饮事员:“市里已有规定,从今天开始,公务接待午餐不许喝酒,今后午餐不用再备酒了。”

  从3月25日开始,海宁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行公务接待午餐“禁酒令”。“禁酒令”规定,市级领导和市级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下镇(街道)、村(居)、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检查、指导、考核、联系工作,以及镇(街道)、部门之间开展工作联系时,需要就餐一律实行便餐制;在镇(街道)用餐一律在镇(街道)机关食堂用便餐。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村(居)、企业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在村(居)、企业就餐,确因工作需要用餐的,也一律实行便餐制。各镇(街道)及市级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午餐接待禁止饮酒。镇(街道)及市级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禁止在工作时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严禁着公务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携带重要文件、图章、票据、公款时饮酒,严禁在接待工作中不文明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和场合酗酒。

  为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海宁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级领导及市级部门、单位、镇(街道)领导干部带头执行规定,并负责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等部门也将对“禁酒令”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者将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诫免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或辞退;单位内部年内多人或多次违反规定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该单位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海宁市委报道组 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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