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路等20条道路、西湖风景区等10个公共场所属重点管理路段
■12种非正常乞讨行为将依法查处
■8支小分队全天候管理
■坚决打击带有组织性质的流浪乞讨犯罪团伙
■民警发现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智障人员和老年人,要护送他们到救助站
明天起,杭州市启动救助管理月活动。在延安路等20条道路、西湖风景区等10个公共场所,将对流浪乞讨行为进行重点管理,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大劝离和告知力度,对有组织的团伙乞讨策划者和强讨索要的乞讨人员将严处。
8支小分队全天候管理
明天起到5月10日,实行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划定的重点管理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告知、劝离、引导和护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公安、行政执法部门的8支小分队实施全天候管理。
重点管理路段和公共场所
20条道路:西湖大道(城站火车站-南山路口)、延安路(吴山广场-武林广场)、解放路(环城东路-湖滨路)、湖滨路(南山路-白沙路)、南山路(湖滨路-杨公堤)、平海路(中河路-湖滨路)、庆春路(新塘路-环城西路)、环城西路(庆春路-环城北路口)、环城北路(艮山西路口-天目山路口)、体育场路(环城东路-曙光路)、凤起路(新塘路-环城西路)、莫干山路(环城北路-文一路)、天目山路(环城北路口-古荡公交站)、保俶路(白沙路-天目山路口)、曙光路(体育场路口-杨公堤)、省府路(环城西路-保俶路口)、北山路(断桥-曙光路口)、清泰街(中河中路口-环城东路)、浣纱路(开元路口-庆春路口)、武林路(庆春路-体育场路口)。
10个公共场所:西湖风景区、城站火车站、吴山广场、武林广场、少年宫广场、市政府周围、省政府周围、省人民大会堂周围、黄龙体育中心周围、河坊街步行街。
12种非正常乞讨行为将被依法查处
公安部门近日即将出台依法妥善管理流浪乞讨人员、加强社会治安的意见。管理意见将明确12种非正常乞讨行为,其中包括:不听劝阻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乞、扰乱正常工作;不听劝阻在车站、商场等公共娱乐场所,汽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以及重点道路、窗口单位行乞;乞讨遭拒后,侮辱他人;使用音响器材行乞,噪声较大;坐地跪地挂牌行乞;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以打骂等手段控制未成年人等。
从重从快打击幕后组织者和操纵者
对带有组织性质的流浪乞讨犯罪团伙,将坚决打击。对以乞讨为掩护进行盗窃、抢夺、敲诈、教唆,以及利用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以乞讨为掩护进行违法犯罪的,要从重从快打击幕后组织者和操纵者;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有职责告知其去救助管理站,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智障人员和老年人,要将他们护送到救助管理站。
一季度已救助1333名
杭州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自身无力解决住宿,二是无亲友可以投靠,三是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四是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
杭州市民政部门说,今年前3个月,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33名,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市区主要道路出入口和显眼处设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指引牌和有关禁止内容的告知牌;市民对乞讨人员不应盲目施舍,要劝导他们去救助站;杭州市救助管理站在西溪路870号,24小时救助电话:85227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