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利盗割电线 一行为触犯两罪
www.zjol.com.cn
2004年04月0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三名无业人员为贪图区区小利,竟盗割电力部门交付使用的电线,从而导致排水站不能排灌、农户停电的后果,同时三人又连续十二次盗窃他人财物。近日,瓯海区检察院分别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将三人移送法院审理。
2003年11月份至12月份间,李某、徐某、蒋某等三人,携带钳子、木工刀等工具,先后五次,分别在瓯海区娄桥镇娄桥村、东风村等地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线。其作案手段,都是由一人爬上电线杆用钳子或剪刀将电线剪断,其他二人在下面将电线卷起来,然后三人将电线拿到附近的山上用刀把电线皮剥掉,再予以销赃。此外,李某、徐某某、蒋某三人还在这一带盗窃畚斗车、潜水泵、排烟机等物。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在侵犯财产权的同时又破坏了公共用电的安全,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应按其中的重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定罪处罚。因此,等待李某、徐某、蒋某三人的将会是严正的判决,这给那些为谋蝇头小利而盗窃电力设备的人敲起了警钟。
来源:
温州新闻网
作者:
柯万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