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钱被欠值得同情 恐吓老板法律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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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4月1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被老板拖欠工资本该得到同情,但江苏民工朱玉富没有通过合法途径讨要工钱,而是自制炸药要跟老板同归于尽。昨天,朱玉富被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去年初,朱玉富来到湖州市织里镇打工。11月底,因工资结算问题,朱与老板黄忠华发生矛盾。朱玉富为拿回血汗钱,产生自制炸药、恐吓老板的念头。 12月3日晚,朱玉富买了80支爆竹,开始动手做炸药。朱玉富并没有立即动手,他先找到劳动仲裁机构,但因为当初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机构也无能为力。最后的希望破灭,朱玉富只剩下一个念头,用炸药讨回工钱。 当晚8时许,朱玉富乘着夜色,带着自制炸药去找黄忠华。还没见面,朱的行为就引起别人的注意,并报了警,朱玉富随即被抓获。经鉴定,那个炸药引爆后具有一定的破坏力。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施国峰 本报记者 金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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