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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司收钱不干活
www.zjol.com.cn  2004年04月1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温州市永嘉人陈某近日在温州市鹿城区消费委的支持下,从一家调查事务所拿回了7500元的“凶杀案调查费”。鹿城区小南工商所日前也为消费者黄某,从一家调查公司讨回了2800元的“婚姻调查费”。

    去年8月,陈某为抓到杀害其弟的凶手,与一家民事咨询调查事务所签订委托“抓人”合同,并支付了1万元调查费和交通费。根据约定,事务所要在今年2月前将陈某扭送到公安机关,若到期未完成,要退还调查费,但交通费不再退还。

    可事务所收费后一直没有向陈某反馈任何信息。当陈某要求退还调查费时,事务所表示只能退5000元,陈某对此表示不满。鹿城区消费委调查发现,该事务所采取跟踪、盯梢、抓人等手段开展所谓的调查,已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便督促其尽快解决投诉,否则将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支持陈某起诉。事务所见事不妙,遂退还了7500元。

    另一家为黄女士调查其丈夫行踪的调查公司,也是收了3200元却不干事。工商机关检查时发现,其登记的经营范围仅是“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调查”。于是,工商部门以超范围经营对其立案处理。

    鹿城区工商分局企业注册科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该区经注册的调查事务所有10多家。根据登记的经营范围,调查公司只能从事房地产、劳动、婚姻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也就是说只能提供有关知识的解惑释疑服务。像调查别人的婚姻状况只有妇联等有关部门才有权行使,谁也没有赋予这些调查公司去调查别人私生活,更不可采取跟踪、盯梢、抓人等非法的手段从事所谓的调查活动。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夏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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