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伤害当事人 杂志社被判赔偿
www.zjol.com.cn
2004年04月2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金华中洋超市总经理贾瑞君状告《知音》杂志社名誉侵权一案,日前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知音》在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1.5万元。 去年4月18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曾审理此案。贾瑞君诉称,《知音》杂志刊登《向超市投毒!“杰出青年”报复情敌彰显恶魔人格》一文,对有关他的描述严重失实,导致其声誉遭受严重的负面影响。他曾向投稿者了解,该文内容已被删改、添加。 《知音》辩称,该文内容客观真实,因原告是这起投毒案中的受害者,报道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并不构成名誉侵权。 一审法院认定,该文涉及原告的大部分都与判决书不符,所用词语暧昧,描写手法夸张。罪犯因心理扭曲,报复社会而投毒,但该文极易使读者理解成罪犯与原告争风吃醋而报复投毒。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为求轰动效应,客观上已严重侵害原告名誉权,遂判决被告刊登道歉声明,赔偿5万元。 《知音》杂志提起上诉,金华中院于4月15日审理此案,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赵志恒 本报记者 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