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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省已发生十余起 三陪女被害案上升
www.zjol.com.cn  2004年04月2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早报4月19日、21日接连报道了舟山、嘉善警方破获了两起三陪女被害案的消息,目前,4名受害人的骨灰都已被家属连夜带回了家。记者昨天从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针对三陪女的凶杀案已发生了10余起。这个数字,让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一特殊群体,已成为最易受害的群体之一,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迫切需要被关注。

    4月13日发生在舟山的这起3名三陪女被杀案,也是今年以来,舟山市发生的恶性案件之一。

    三陪女死于屋内

    4月13日下午,在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大自然卡拉OK厅”坐台的丹丹(化名)发现,与她一起在“大自然”上班的3个小姐妹一整天都不见人影,她打手机也没人接。

    傍晚时分,她独自来到沈家门街道新开路104号202室——其中两个女子的暂住地,连喊带叫,屋里都没动静,从窗台上看进去,原本整洁的屋内一片凌乱。丹丹心里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她迅速跑回“大自然”跟老板讲了,歌厅老板报了警。

    民警破门而入后,看到的是凄惨的一幕——3名女子躺在两间房内,手脚被胶带缠着,嘴被封住,鲜血已在胸口凝固。

    很快,3名女子身份被查明。她们均来自丽水龙泉市,最大的21岁,最小的18岁,今年初来沈家门打工,在歌厅“坐台”当三陪小姐。

    警方悬赏10万元

    根据以往的案子,三陪女被害大多是因为遭劫后被灭口或与嫖客、男友起纠纷而情杀,但3个人这样惨死,警方也不排除仇杀可能。

    4月14日下午,专案组悬赏10万元征集线索。悬赏通告发出的当晚,警方查明,两名辽宁人安某和高某形迹可疑,目前已逃往宁波。

    警方继续追查,发现42岁的普陀区勾山人周某也有重大作案嫌疑,此人也下落不明。

    4月15日下午,警方赶赴宁波。当晚8时许,在宁波汽车南站抓获了周某。

    16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安某也在宁波落网。1个小时后,另一名辽宁人金某在宁波落网。同时,周某的情妇何某在自己家中落网。16日17时15分,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高某在宁波海曙区一个电话亭旁被擒获。

    第一次被偷,三陪女没有报警

    据安某交代,他们3人于今年3月从老家结伴来普陀打工,但一直没有找到工作。

    今年3月中旬,周某与同居的何某准备换个暂住屋,就找中介请几个帮忙搬家的人。中介所联系了安某等人,这样,5个人因为一次搬家结识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周某经常用自己赌博赢来的钱,请安某等人吃饭,使这3位外乡人深受感动,双方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

    3月21日,安某和高某在沈家门街头闲逛,无意间发现新开路104号202室住着两个三陪女。“干那行的钱一定不少,就算被偷了也不敢报案。”手头正缺钱花的他们,撬锁进屋偷走了一些现金和首饰。

    抢劫后杀人灭口

    偷来的钱很快花光了。这段时间,周某也逢赌必输。几个人一起闲聊时,又想到了他们曾偷过的那两个三陪女,决定劫她们的钱。

    多次预谋后,周某叫何某买来3卷胶带。4月12日晚6时许,3个辽宁人带着两把尖刀、3卷胶带出发了。

    他们逛了几个小时后,敲响了202室的门,无人应答,门锁也被换了,无法打开。

    随后,他们来到附近一家网吧打游戏。1个小时后,安某想去看看女孩到家没,没走多远,就发现楼下停着一辆警车,他吓得连忙跑回网吧。

    半个小时后,金某再去现场,这时警车已经离开了。3人返回104号,躲进4楼的楼梯间。

    12点多,高跟鞋的声音在楼道里响起,还伴着女孩的谈话声。“要动手了!”他们发现回来的是3名女孩,但没想太多,202室房门一开,3人立即从楼上冲下,把3人推进了屋。

    进屋后,歹徒将女孩捆住,在屋里找到3000元现金和两只手机。这时,高某发现,3名女孩惊恐地看着他们做这一切,“他们看到过我们的样子,肯定会报案!”3人下了毒手。

    作案后,3人约了周某吃完夜宵,才回到暂住地。

    次日早晨,为逃避追查,高某3人乘上开往宁波的班车,准备进一步潜逃。周某也往宁波方向潜逃。然而,50个小时后,就全部落入法网。

    暴力程度在升级

    省公安厅严重刑事犯罪侦查科科长陈小林昨天告诉记者:针对三陪女的各种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的暴力程度正在不断升级。

    以前,犯罪分子通常都对三陪女采用麻醉抢劫的手段。但现在,犯罪分子越来越凶残,一次性杀死几人的情况已经不再罕见。

    陈小林分析说,三陪女之所以容易成为作案的对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们的社会交往复杂且形式独特。

    一般人很难在短时间内被罪犯获得近距离接触的机会,而三陪女因为从事“职业”的特殊性,在一段时间内会与许多陌生人迅速地近距离接触。此外,三陪女与人接触通常都是在比较隐蔽的场所,更容易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

    特殊职业难言报警

    三陪女自身安全防范措施薄弱,自我保护意识差,也是犯罪分子“认定”的可趁之机。

    采访中,记者获悉,三陪女受人身、财产侵害时能主动报警的屈指可数。

    “因为他们从事的职业是非法的。”警方有关人士一语道破。三陪女一旦成为案件受害人,首先想到的就是不能报警,因为一旦报警,她们自己也将付出代价。

    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因为法律不可能因为一个人成为受害者,就忽略了他另一方面的违法行为。

    公民基本权利必须保护

    采访中,警方表示,虽然三陪女也属警方打击对象,可当她们成了不法分子作案的对象时,警方还是会全力破案。

    有关法律专家指出,警方的这种打击与保护看似矛盾的做法,事实上是最大程度地依法办事,也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叶欢 本报记者 吴中平 任慧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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