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实施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担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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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4月2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余姚4月26日电:
今天中午,湖北籍农民工黄二顺挥着一份“红头文件”,小跑着来到工地兴奋地说:“大家快来看,建筑企业要实行工资担保了。” 日前,余姚市决定建立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该市规定,市内各建筑企业在4月30日前均应办妥人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担保额度为30万元,每一担保期限为3年,并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申办下一担保手续。今后若发生非建筑工人责任的工资纠纷,经调解后承包商仍不及时支付工人工资的,提供担保的单位将把相应资金划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工人工资。从5月1日起,未办理担保手续的建筑企业,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恶意欠薪、克扣工资的建筑企业和项目经理,将视情节降低资质、取消投标资格。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市报道组 叶初江 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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