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民生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如今正在全国各省市轰轰烈烈地展开。挂号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的价格究竟应不应该调高?一方是大叹巨额亏损的苦经,另一方却是强烈质疑服务价格的成本。医疗机构和消费者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问题针锋相对的观点与截然不同的回答,在杭州举行的浙江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上屡屡出现。
据了解,这项业已在陕西、河南等9个省市启动的改革,在调高一些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如挂号费、门诊费的同时,将降低部分服务项目如检验费、检查费的收费,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减轻患者不合理负担,改变目前不合理的医药收入结构,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并改善医院的经济运行过度依赖药品收入的不正常状况。
浙江省物价局4月26日在杭州召开由18名正式代表、10名旁听代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和新闻媒体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据了解,这18位发言代表是物价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征集而成,其中包括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和院方代表。18名代表在听证会上从不同角度出发,各陈己见,见仁见智,整个会议的气氛激烈但又理性。作为旁听人员的新华网记者全程列席了这次听证会。
医疗机构的巨额亏损谁之过?
据了解,浙江省这次启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主要原因之一是为了弥补医疗机构的巨额亏损。医疗机构的代表指出,巨额亏损的原因是由于医疗服务的成本远远高于现行医疗服务的收费。但是,消费者和有关专家却质疑了这种观点。
浙江省卫生经济学会秘书长刘钟明:现行浙江省医疗机构的总收入中,政府财政补助不足5%,药品收入却占到60%左右,同时医疗机构单独医疗业务收入巨额亏损,2003年达到亏损25亿元,只能通过药品差价收入来补偿。药品收入成为医疗机构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要补偿来源时,诱发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这次改革坚持了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降低药品价格相结合,在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改变目前不合理的医药收入结构。如果在降低药品价格的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今年群众实际医药费用总体上将比去年下降6·76亿元。
绍兴市人民医院院长张国荣:调高部分医疗服务收费势在必行,因为现在部分医疗项目的收费明显低于成本,比如一级护理,现行的价格是5元,在2001年,该项服务的成本价就达到38元,去年又上升到41元;胆囊切除术现在的价格是235元,去年的成本价实际为1600元。据统计,去年,我们医院的医疗收入为1·26亿元,支出1·42亿元,亏损1660万元。
浙江信远律师事务所冯玉庭律师:绝大部分医疗机构的经营机制犹如以前的国营企业,独家经营,医疗机构要多体制、多渠道地经营,有竞争、有压力,才会动脑筋去降低成本,如果不建立竞争机制,即使提高了收费,也无法降低医疗成本,现在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导致医疗服务价格严重背离医疗服务成本,最终却通过提高收费,由老百姓来承担医疗机构亏损,这不是很合理的。
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叶元春:公立医院基本"一统天下"。缺乏竞争机制。浙江省公立医院507家,民办医院73家,且规模较小。公立医院处于垄断地位,贫富患者不能合理分流;财政补助变成大女散花,起不到应有作用。医疗系统缺乏有效竞争机制。
医疗行业的成本是否存在虚高?
浙江省卫生经济学会秘书长刘钟明:全省39家公立医院3900多项医疗服务项目中,92·9%的手术类项目收费标准远低于成本。这种不合理的医疗价格构成,影响了医务人员提高技术水平的积极性。
湖州中心医院院长陆永良:医疗服务价格应水涨船高,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是1996年制订的,它已严重背离了目前的医疗服务成本。一方面,医务人员的工资大幅上涨,水、电、油的价格都在涨;另一方面,连纱布、棉花的价格也较8年前涨了两成。关于调价,我建议给医院一定的自主权,如手术中涉及到医疗材料原则使用国产的,患者如要求用进口的,可予以加价。
浙江财经学院院长王俊豪教授:成本是决定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如何测算成本至关重要,医院方面有无虚报成本有关部门应认真审核,因为垄断行业很有可能在虚报成本。而且调整要与药价改革同步;提价后,如何消除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如何处罚涉嫌乱收费的责任人,也应得到体现;调价报告中列举了陕西、湖北等四省的调价情况,我们认为缺乏可比性,应选择我国沿海经济较发达城市;建议采用最高限价。
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叶元春:医疗机构测算的成本令人怀疑,如软组织内封闭术,原价2元,测算成本132·37元,申请调价80元,我们咨询了业内人士,他们对这些项目的成本持怀疑态度,如果是医院疏于管理造成了资源浪费和过高的工资成本,却全部纳入医疗成本中,这是否合理?技术含量不高的服务项目搭车涨价。如普通门诊挂号费,它的服务内涵是为患者候诊就诊提供设施条件、诊断书、收费清单(不包括计算机预约挂号服务、初诊建病历、病历手册),不同级别医院服务内涵差别不大,而医疗机构申请调价的报告中三甲医院要提高400%,各级医院平均涨价200%,肌肉注射费增幅525%。适当体现纯技术劳务项目的知识价值,是申请方在报告中阐明调价的原则。但是这些项目的技术含量有多高?涨幅为何要如此之大?
浙江信远律师事务所冯玉庭律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问题,实际涉及到医疗工作的全局,也涉及到医疗制度和体制的改革问题。我们不能单纯地看到医疗机构亏损,就得出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结论。对调整的必要性必须作广泛、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必须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但整个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申请报告中,调整的必要性主要是医疗服务价格严重背离医疗服务成本、医疗机构亏损。那么;医疗服务价格严重背离医疗服务成本、医疗机构亏损是如何测算出来的、原因又是什么?这些必须要有事实依据来支持。
还是先调整?
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叶元春:为了更好地了解、反映全省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一是开展调查。设计调查表,在《青年时报》上刊登并通过全省消协系统进行调查,回收有效调查问卷5211份。二是召开2个座谈会。一是退休人员为主的消费者座谈会。二是与省癌症协会联合组织召开癌症患者代表座谈会。三是走访省政协、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医保、劳动保障等部门,了解咨询有关情况。我们的建议是:先规范医疗行为,后调整服务价格;如要调整,应当控制幅度,逐步调整。
浙江省消费者协会认为: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应该建立在规范的基础上,目前浙江省医疗疗系统尚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医疗服务项目不透明、不规范。(二)医院乱收费和不合理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社会反响强烈。(三)医院药品价格虚高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地改变。同时,医疗体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1、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综合利用率低,导致医疗成本过高,增加患者的负担。2、浙江省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人群比例低。目前浙江省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约为476万,所占比例不足常住人口的10%,3000多万农村居民基本没有医疗保险,还不包括外来务工者。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建议:调价幅度要与经济发展和群众承受能力相适应;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
浙江信远律师事务所冯玉庭律师: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收取什么样的服务价格,实行优质优价、收费明明白白,广大群众不会有什么意见。但是,对于当前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乱收费、变相收费行为;广大群众即是深恶痛绝,又百般无奈。如果这些违规收费,甚至是违法收费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还要调高医疗服务价格,广大群众是很难接受的。现在一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以"点刀费"、"麻醉费""餐饮费"、"床位保留费"等变相收费,将某人的医疗费用开支在另一人的账单上,将患者没有消费的项目列在患者帐上,等等,不仅是违规行为,有些还是违法行为。我想,要遏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上述乱收费、变相收费行为,不是没有办法,关键是"认真"两字,认真地制定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同时结合现行一些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地加以执行,定会收到成效。卫生部门、物价部门及各医疗机构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必须建立和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督措施以遏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上述乱收费、变相收费行为。
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马伟杭:大家都说目前医疗收费乱,但我认为正是因为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与医疗事业的发展不符才造成了收费乱。我的建议是,通过改革,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把患者承受的医疗总费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价格调整不是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根本途径,根本途径还是医院让利给广大老百姓。
新闻背景:哪些升哪些降?
据浙江省卫生经济学会介绍,拟将上调的医疗费用,包括部分技术含量较高的医疗服务价格,还包括挂号费、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注射费、手术费及中医诊疗费等,涉及3000余种收费项目。卫生部门还首次提出"打包收费"的新概念,将部分相近的收费项目和内容进行统一合并,以杜绝在实际收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多次重复收费及不合理收费现象。
适当提高部分低于成本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不完全统计):普通门诊挂号费:现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元,调整后平均每门诊人次提价2元;门诊诊查费:现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元、1.5元、2元,调整后平均每人次提价3.5元;住院诊查费:现行收费标准为每床日2元、3元、4元,调整后平均每床日提价5.2元;护理费:现行收费标准为1元、2元、5元,调整后平均每天提价4元;注射费:现行收费标准为肌注每次0.4元、静脉输液1.4元,调整后平均每次提价2元;手术费:各类手术费按平均成本70%左右拟定价格;治疗费:平均提高50%;中医诊疗项目:适当提高。降低部分医技诊疗类项目的收费价格:如CT等大型仪器高新技术检查、治疗项目的收费价格;血培养及鉴定等化验收费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