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卖谁害谁 执法人员昨查扣过期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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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5月2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本报讯 在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环节——“办事处”。他们有的利用非法手段,到各大医院推销药品。有的将办公室当药店,推销过期和劣质药品。昨天,本报记者和杭州市药监局执法人员一起,通过明查暗访,揭开了个别医药公司驻杭办事处出卖过期药品,坑害老百姓的黑幕。 昨天上午,记者和执法人员一起,来到杭州近江花园的一处居民房,这是东北某药品生产企业设在杭州的办事处。可在办公室,记者没有看到药品办事处所必需的法人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据杭州市药品监督局的执法人员介绍,合法的药品办事处,必须持有药品生产企业颁发的法人委托书,证明两者间的代理关系,否则属违法经营。 杭州市药监局的执法人员当场查出了四大箱、近千盒过期药品。其中,有治疗糖尿病和肾病的药,一看保质期,发现大部分药品在2003年就过期了,可他们竟然还在卖给老百姓。 一位姓梁的办事员解释说,“我们只负责药品的促销和到各大医院宣传,不从事药品交易。这些药,是公司配给我们三个人用的。”但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了不少药品销售发票。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办事处的员工终于承认卖过过期的药品。 住在办事处附近的吴女士也告诉记者:“办事处才3个人,不可能需要吃那么多药?他们是通过药品经销商,把这些变质药品卖给老百姓的!” 杭州药监局执法人员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药品生产企业的办事处,不得存有现货或者现货交易,以免影响消费者的用药安全。这家办事处不仅有几大箱存药,而且还外卖,属于严重违法。执法人员依法扣留了这批过期药。对药品的来源和质量,将做进一步调查。 据统计,杭州市目前有近3000家药品办事处。药监部门曾查处过不少违规存放、交易变质过期药品的“办事处”。从昨天起,杭州市药监局将对所有药厂驻杭办事处进行清查,杜绝过期劣质药品进入流通领域。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本报实习生 王颖 王婧婧 本报记者 孙连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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