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杭州立法规定西湖景区内一律禁建住宅
www.zjol.com.cn  2004年05月2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杭州5月28日电 为重现杭州西湖“云山秀湖”的原貌,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8日审议批准了《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

    据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介绍,近年来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各种途径,以各种借口取得土地 使用权,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开发房地产,景区内的居民也纷纷以加固危房、整修旧房等名义大量扩建房屋,造成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建筑总量上升,西湖景区正在被逐步“蚕食”。

    针对此情况,新通过的《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景区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禁止在风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风景区内各单位已有的住宅应当逐步搬迁。”《条例》还禁止在风景区内设立各类度假村、开发区以及新建、扩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和疗养机构。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荣宝说:“《条例》的通过为杭州西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完)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卢晶 傅丕毅

相关稿件:
 
 生活资讯 更多 
 联系方式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0571-8531103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