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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大鳄四宗罪 被判18年
www.zjol.com.cn  2004年06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商某,一个在余杭临平一带响当当的亿万富翁,身为杭州兰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可在10年任期中,他犯了私分国有资产罪、非法转让土地罪、贪污罪、抽逃出资罪共四项罪,于近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没收5000万元非法所得上缴国库。这是余杭区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
    
  商某何以在短短的10多年中,聚敛了这么多的财产?犯了那么多项罪?又是如何落入法网的?记者于近日作了深入采访。

  一封举报信
    揭开他私分国有资产几百万元
    
  去年5月,余杭检察院反贪局接到市民举报,反映时任杭州兰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商某,在公司转制前,有隐匿巨额国有资产的嫌疑。
   
  经反贪局检察官的仔细调查,商某等人非法私分的国有资产大得惊人。商某于1993年起就担任国有企业余杭塘栖房产开发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在该公司转制期间,商某借公司转制之际和利用经理的职务之便,指使公司的会计卢某做假账将总计73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全部予以隐匿,最后被商某控股的杭州兰天房产公司占有。
    
  他还从转制后的公司中借款57.75万元,用于个人的股本金投入。2000年7月,该公司更名为杭州兰天房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法人代表均为商某,其占有该公司77.5%的股份,其他9个自然人占22.5%的股份。自己不出一分钱,商某的资产却马上达到了500多万元。
    
  检察机关后来查明,这家转制前总资产达近800万元的国有公司,转制时的资产经评估后,却只有80多万元净资产。

  一招移花接木
    非法转让土地赚了四千多万元
    
  余杭区检察院反贪局的10多名检察官,经过通宵达旦的侦查后,结果查出商某又一起重大经济案件。
    
  2001年6月7日,商某以杭州兰天房产开发公司的名义,与江苏镇江市的有关国土管理部签订了一份386亩的用地协议书,用于房产开发。
    
  为了尽快将这批土地转让给别家公司,从中牟利,商某与另外两名朋友吴某和钱某成立了镇江兰天房产开发公司,而后以转让股权的形式,将386亩土地转让给我省另外两家公司,商某的公司即获利4330多万元。转转手,商某就非法占有了巨额的财产。

  一点区区小利
    也曾是他贪污的对象
    
  令人颇为好笑的是,现在已有万贯财产的商某,在发迹前,区区几万元的国有钱财,也是他贪污的目标。经检察机关查明,1999年5月,公司尚未转制时,商某正担任国有企业余杭塘栖房产开发公司经理,他利用职务之便,趁企业转制期间,伙同其他三人私分了6万元现金,各得现金1.5万元。

  一张存折
    印证了他曾犯抽逃出资罪
    
  尽管商某有雄厚的资产,但检察机关在对其临平的家中进行搜查时,现金只有两张共50万元的存折。
    
  大资本的运作,资产雄厚,但现金不足。因此,商某在对公司进行增资过程中,又犯了抽逃出资罪。
    
  商某为将自己控股的杭州兰天房产开发公司争取上三级资质,于2000年7月借召开股东会时形成决议,决定增资900万元。然而,各股东根本没出一分钱,商某即指示公司会计卢某从银行贷款900万元进行验资,将公司的注册资金从110万增加到1010万元。然后,又以各股东借款的名义将900万资金抽逃出公司,还给银行。

  一位同行道出
  亿万富翁生活中却“狗屁倒槽”

    记者这几日在余杭采访时,说起“兰天房产”的商总,可以说是无人不晓。商某的同行,对其大手笔运作所赚的钱赞不绝口,但说起商某的为人,这些同行却大摇其头。
    
  一位同行说,商某是个只会赚钱不会花钱的人,在生活上很小气,哪怕是与朋友一起打麻将,几块钱也要斤斤计较。用当地的土话说,商某在生活上用钱从来都是“狗屁倒槽”的,即“小气鬼”的意思。
    
  现在,同时扮演商界中的大富翁和生活中小气鬼的商某,因为犯下了多种罪行,在55岁时被送进了监狱,他的头发从刚进去时的黑发,已变成了花白。据说商某在监狱里后悔不迭。但他自己种下的苦果,也只有他一个人去承担。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王滨 本报记者 祝水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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