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浙江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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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6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昨天从省政府了解到,我省明年将在现有27个试点县的基础上,全面普及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作为试点县之一的杭州临安的农民们这几天感觉非常忙碌,大家都在考虑一个问题:怎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入之后又将有什么好处?因为该市现正在开始推行这项制度。临安市政府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加对象为在册的农业人口(包括撤村建居人口),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该市财政按全市当年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10元补助;乡(镇)、街道财政按本乡(镇)、街道当年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10元补助;参加个人按每人每年20元缴纳。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结算周期内符合条件的,除去不能享受补助的范围,其住院医疗费和指定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累计超过500元(不含500元)以上部分可享受合作医疗补助。
同样在试点县遂昌,农民自己只要出资20元/年,就可凭《农村合作医疗证》按比例报销:住院费用在1000元以上,就可按比例报销。1001元至5000元医疗费用可报销20%,5001元至10000元可报销30%,10001元至30000元可报销40%,30001元以上报销50%,每人全年累计报销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省政府指出,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健康就是财富,疾病就是贫困”。不少地方的农民还没有摆脱“小病不治,大病等死”的状况,一旦遇到较大疾病,要治疗就有可能倾家荡产。据统计,在我省农村困难群众中,有近50%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合作医疗不是社会保险,也不同于一般的医疗保险,是农民自主创造的互助救济,是目前广大农民没有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最好的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合作医疗资金是农民的保命钱,原则上不应有过多的节余,要争取把所有筹集到的资金都返回到农民手里,用在农民身上。(岳德亮)
来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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