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乐清市公安局大荆派出所金警官
去年年底我办的一件案子最近有了结果。
是这么回事,我们镇上73岁的程老汉,因为怀疑跟他相好了30多年的刘老太有了外遇,就拿电触刘老太的脸。最近,他被法院判了一年。
去年7月,程老汉听到村里传言,说有人在7月25日晚上看到一个男的留宿在刘老太家,还说这个人就是程老汉。
但程老汉那天并没去过刘家。因为怀疑老相好有了外遇,程老汉就跑去质问。刘老太承认当天晚上确实有个姓孙的男人到过她家。从此,两人时有不快。
同年11月12日晚,程老汉去刘家,发现卧室门反锁了。他怀疑这个姓孙的就在房内,就拼命敲门。但刘老太就是不开门。程老汉很气恼,决定教训一下刘老太。
12月10日下午,程老汉上街买了一架竹梯,还将一把杀猪刀、一把铁榔头、两根带有插头的电线放进一只编织袋内。第二天凌晨,程老汉一手拎着竹梯,一手提着编织袋来到刘家楼下,架梯爬上二楼,用铁榔头击碎一扇玻璃后,命令刘老太打开窗。
进屋后,程老汉从编织袋内掏出电线,通上电后,手持另一端裸露的电线头,在刘的两侧脸上各触了一下,逼问她跟孙某到底有没有不正当关系。
刘老太被电击后,痛得哭了起来,只好顺着他承认有这么回事。程老汉这才拔掉了电插头。
刘老太的哭声引来了不少围观村民。众目睽睽下,程老汉一手拿电线,一手拿杀猪刀,逼迫刘老太向在屋外围观的村民承认她跟孙某有关系。
刘老太趁程老汉不备,想夺走他手中的尖刀,结果被刀划伤了手。围观村民这时踢门进屋救出刘老太,还报了警。
当天,这个老头就被我们刑拘了。
补充采访:通讯员曾新泉记者唐泽文
乐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鉴于他在犯罪时自动放弃犯罪,而且认罪态度较好,予以从轻处罚。一审判了他一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