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岁的老父亲从上海到杭州旅游,在物美超市买东西时,被一个叫张红(系化名)的精神病人用刀划伤。”孙先生昨天打进早报热线纳闷地问:“当事人的家属已赔了1000块钱,那超市是否也有责任呢?”
美工刀划破大腿
据孙先生回忆,5月27日上午,孙老先生独自一人去物美超市购物。买完东西后,就在超市的休息区吃中饭。他将刚刚买来的一些物件放在了另一张空位上。
“你一个人干嘛占这么大的位置啊?过去过去!”穿着时髦的女人张红突然出现在孙老先生面前,气势汹汹地说。孙老先生赶忙让座。可张红坐下来后,还继续用手推搡孙老先生。“我已经让你了,你干嘛还这么凶……”老人实在忍不住了。没等把话说完,张红就一拳挥了过来,打掉了老人的眼镜。
孙老先生立即站起来去捡眼镜。谁知张红的拳头又挥了过来,孙老先生本能地抬手挡了一下,“啪”!老人手中的豆浆被打在了地上。“哎呦!”穿着高跟鞋的张红被豆浆滑倒在地,一下子站不起来了。孙老先生弯下腰,伸手去扶张红。可因为地滑,自己也摔倒在地。孙老先生扶着旁边的桌子,爬起来坐在凳子上。这时,张红也站了起来,用脚拼命地踩孙老先生的眼镜,嘴里还骂骂咧咧。“不要踩我的眼镜,我是高度近视啊!”孙老先生苦苦哀求,并感到腿部一阵疼痛。
“你还管你的眼镜啊,你的腿都在流血了!”旁边一位大妈立即上前扶起孙老先生。老人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的裤子已经被鲜血浸透了,而张红手中还拿着一把美工刀!旁边的顾客赶紧打了110。
不过,据张红的父亲说,纠纷中,是孙老先生先动起了拳头,打了张红。
她真的有精神病?
张红今年38岁,四年前离婚后,独自一人住在翠苑三区。据邻居说,张红的丈夫就是因为她精神有点问题,才带着孩子走了。
说起张红,社区的工作人员也都直摇头。“她的精神真的有点问题。出事前一天,她还把自己家的玻璃都打碎了。”一位李女士说,有时候张红挺正常的,和邻居有说有笑,但有时候会做出一些令人不可思议的事。“去年夏天,我们带着食用油和绿豆去慰问她。一开始还好,可我们前脚刚出她那幢楼,她就把送去的东西从7楼扔了下来。”李女士说,“有时候她还把刀子和啤酒瓶往下扔,一个正常人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
张父则解释说:“女儿只是脾气暴躁,很容易发火,做一些出格的事情。”据张父介绍,早几年,翠苑社区和当地派出所一起带张红去第七人民医院检查,可后来张红没有去复查,所以对于她的病,一直没有一个结论。
“我们也想过要带她去复查,但是张红一直都不肯去。”对于女儿的行为,老父亲也很无奈。
要求超市赔一万块
经新华医院医生检查,孙老先生的大腿内侧共被划了两刀。后被缝了五针。
在派出所调解时,张红的父母拿出了1000元作为赔偿。孙先生见张家的家境并不好,便答应了下来。
同时,孙先生向超市提出了赔偿10000元的要求。“父亲是在超市受的伤,超市脱不了干系。何况,超市其实早已知道张红这个人具有一定危险性,为什么没有防范措施呢?”
“物美”:事故责任不在超市
物美超市客服部张经理一肚子委曲:“当事人只赔了1000块钱,为什么要我们赔这么多?”张经理表示,“这起事故责任不在超市,超市不会赔的。”不过,物美超市有关负责人已经带着水果,去看望了孙老先生。
据张经理称,事发后,超市的保安5分钟内赶到了休息区,只不过那时老先生已经坐在座位上,痛苦地捂着个脚。
“这女人基本上每个星期都要来两三次,去年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她曾用一个锥子刺伤了客人。”张经理说。“但是,超市没有权力不让她进入。那天她来超市时,开始根本没有异常表现,打扮得很时髦,还戴着个墨镜。我们不可能随便找个借口将她堵在门外。”不过,张经理也表示,超市以后肯定也会多留一个心眼,张红再来超市的话,他们肯定会派一个保安跟随。
律师:超市应负部分责任
记者昨天下午就此事,咨询了浙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轶群。张律师分析说,此事最主要的责任还在于当事人双方。但纠纷发生时,如果保安能够及时赶到,并妥善制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那超市应该没有什么责任;反之超市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而在此案中,保安的动作已经晚了,所以超市应当负部分责任。
也有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这件事从另一个侧面也透露出了超市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希望各大超市引以为戒,加强防范。